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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及箱涵工程施工监理
2021-02-25 12:50:3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顺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2.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及箱涵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及箱涵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容桂)[2021]7号、顺发改资(容桂)[20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1)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本项目西起大福路,东至华基路,全长约52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60m,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估算建安费约4204.32万元。

(2)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箱涵工程,本项目拟建箱涵是容奇大道西跨越穗香四基涌的重要构筑物,东与西滘涌相连,西与大角涌相连,现状河涌宽约8m,新建箱涵尺寸为2-4×3.5m,总宽9.35m,轴线长约93.24m,与河涌斜交约46°,箱涵台后设置5m长搭板,两侧洞口新建重力式浆砌片石挡土墙连接河岸,估算建安费约1193.79万元。

本项目总估算建安费为:5398.11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为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监理服务期  32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服务期  8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与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同时应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制度和工程管理办法等。

2.5 本招标工程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编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时,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中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信息的网页打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信息与“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的诚信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当天“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的诚信档案信息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锁定不得超过二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4.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2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1 3  19 8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3  19 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 3  19 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桂新西路20号之五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305

邮编:528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张工、梁工

电话:0757-28812349

电话:15017744316

传真:/

传真:0757-823007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60004778@qq.com


                                                   2021年 2 月 24 日

关键字:监理,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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