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或国家开发银行或分行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大连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2021-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大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行业,采购业主:或国家开发银行或分行,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家开发银行”或“分行”)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2021-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规范分行采购工作高效、合规运行、防范操作风险,拟采购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分行提供3年的10-10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分采委审议会议咨询服务、代发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答疑和现场踏勘、组织专业评委开标评审、代发中选通知书、档案整理等,预计每年度采购项目数量约5个左右。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25层)
(3) 标书领取联系人:靳先生
(4) 联系方式:电话:0411-82228069、15942851169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第五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24层)。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第五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24层)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 邮 编:116001 联 系 人:靳化伟 电 话:0411-82228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