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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江河水朗村段河道整治工程
2021-02-26 01:31: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东莞 招标业主/代理:  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广东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2.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龙江河水朗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招标编号:DSADSD1210022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2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344001001

招标编号: DSADSD12100221

建设单位: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龙江河水朗村段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3340845.84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龙江何水朗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干流长度为589.409m,支流长度283.617 m。工程等别为小一级。项目总投资约1334万元。

发包范围:龙江河水朗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挖(回)填、平整场地、安装成品箱式生态框、普通模板、钢板桩、护栏、种植槽、混泥土钢筋、铺设垫层等工程。 注:以上发包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工程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12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3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1年03月22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0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广东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张衍忠  0769-85603128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长路矮岭冚段116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张志权  0769-2316168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石井工业区伟盛2号楼C20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24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8、本工程无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电话:0769-81580232、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116号、联系人:张衍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石井工业区伟盛2号楼C201、 电话:0769-23161628、联系人:张志权。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6、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7、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9、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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