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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门县游龙公园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2021-02-26 17:05: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惠州-龙门县 招标业主/代理: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2.2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龙门县游龙公园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龙门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县游龙公园建设工程已由龙发改投审〔2021〕4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门县游龙公园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单位: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建设地点:惠州市龙门县

2.4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8999.05万元人民币,建安费7742.97万元,设计暂定266.48万元。

2.5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游龙公园,建设用地面积约4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广场、全民健身广场、休闲草坪、童趣天地、篮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绿化广场、滨河水景等主要景观空间;配建综合服务中心、警卫室、志愿者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配建半地下停车库面积约13300平方米,计划建设约470个车位。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范围:龙门县游龙公园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惠州市龙门县游龙公园房建工程、绿化园建工程、服务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停车场包含土建、通风、消防、照明等配套设施设计,不包含装修设计)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8周期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至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的要求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必须以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纸质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2-7980127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田镇龙新公路西埔路段办公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016323388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政通路家乐村三座二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二楼

 

关键字:工程设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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