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标段
2021-03-08 17:15: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代理:  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8,公告主要内容为: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标段,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C-2021-HSZR-PG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资[2021]4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水权转让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

2.2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以水利部、黄委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复的黄河水权转让项目为对象,包括已办理取水许可或工程已核验尚未办理取水许可,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核验或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工程核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等项目。

2.3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和包头市等沿黄地区

2.4招标范围

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让后评估相关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水权转让实施效果评估(节水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生态效果)、管理经验及存在问题、对策措施建议等。

2.5计划服务期

2021420日至2021831日(共计134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3.3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流域节水效果、水资源管理利用或取水许可相关的研究、评估或专项等报告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其他要求:

3.5.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1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4.2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专业工程(水利铁路公路电力)”栏目中的“专业工程主体库入库操作手册”、“专业工程CA办理操作手册”。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专业工程(水利铁路公路电力)-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中的“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缴纳文件费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1)发售时间:2021318日至20213241700分,逾期不再受理。

2)缴纳方式:基本账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支行

单位名称: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149220504131

    号:104191003648

注:须注明汇款用途及标段名称(简写)

4.5图纸:无。

4.6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致电咨询。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4009980000  0471-5332612

4.7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481000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逾期或未在系统内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5.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2号楼

联系人:郭祥

  话:1338486660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公寓楼A1214-1215

      人:牛家富

        话:0471-5254981  13947190170

电 子 邮 箱:4265083@qq.com

                                                    202138

 

 

 

 




关键字:其他,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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