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西招标网 > 桂林招标网 > 正文
广西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资源租赁(LBXCZC2021-C3-00003-JSDZ)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08 17:26: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桂林-资源县 招标业主/代理: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加入时间:  2021.03.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移动办公资源租赁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资源县,所属行业分类:移动,采购业主: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LBXCZC2021-C3-00003-JSDZ,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n

    项目概况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资源终端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第三幢人民路西1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资源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资源租赁

二、项目编号:LBXCZC2021-C3-00003-JSDZ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资源租赁,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及服务,且无不良记录的,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日期:2021年39 日至 2021年315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第三幢人民路西121号)。

3、售价:每本250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有效的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材料审核通过后才接受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保证金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账户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分公司

号:2108 4767 0910 0016 911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迎宾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1年319日上午1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第三幢人民路西121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319 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1年319 日上午10时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第三幢人民路西121号)开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磋商保证金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二路与和平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人:莫主任电话:15878257287

2、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772-4778765 传真:0772-4778765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第三幢人民路西121号。

3、监督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2-5517154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8




关键字:移动,广西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