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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勘察
2021-03-09 12:21:2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08 截止时间:  2021-3-30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9,截止日期:2021-3-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勘察,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7277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7277002 项目名称 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
标段编号 ANJ210078-02FG 标段名称 勘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3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3月1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NJ210078-02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0]73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008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4227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42307平方米,地下面积约99963平方米。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6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40084.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根据设计院提出的地质勘探要求、测量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测量及初步、详细、施工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与路基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3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57分
设最高限价为265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注:A/B≥1.5。
6.2、企业信誉(3分)
投标人具备认证体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不全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原件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10分)
6.3.1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2项目组成员(8分)
(1)配备土木工程专业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为工程师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加0.5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配备工程测量专业1名: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5分;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配备水文地质专业1名:具备为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5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配备工程物探专业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资历(6分)
6.4.1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本次投标人的名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的,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勘察合同、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或合同备案表,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2企业业绩(3分)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的,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拟投入的勘察设备(2分)
土工试验室条件: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一类土工试验室得2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二类土工试验室得1.5分;外地勘察单位与当地一类试验室签署合作协议的得0.5分;最高得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6、奖项(2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1分;获得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0.5分,该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以高分计取,满分2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6.7、勘察纲要(满分20分)
6.7.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7.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7.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7.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7.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8日17时14分到 2021年3月15日17时1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5、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8.6、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8.7、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养老保险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其缴纳金额为0或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0、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福路3号上坊保障房大里聚福城觅秀西园4栋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赵慧
        电       话: 电       话:025832319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江南大厦支行
        账       号: 账       号:0167012021000532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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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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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NJ210078-02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0]73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008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4227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42307平方米,地下面积约99963平方米。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6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40084.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三组团)项目,根据设计院提出的地质勘探要求、测量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测量及初步、详细、施工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与路基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3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57分
设最高限价为265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注:A/B≥1.5。
6.2、企业信誉(3分)
投标人具备认证体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不全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原件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10分)
6.3.1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2项目组成员(8分)
(1)配备土木工程专业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为工程师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加0.5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配备工程测量专业1名: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5分;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配备水文地质专业1名:具备为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5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配备工程物探专业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资历(6分)
6.4.1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本次投标人的名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的,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勘察合同、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或合同备案表,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2企业业绩(3分)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的,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拟投入的勘察设备(2分)
土工试验室条件: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一类土工试验室得2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二类土工试验室得1.5分;外地勘察单位与当地一类试验室签署合作协议的得0.5分;最高得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6、奖项(2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1分;获得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0.5分,该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以高分计取,满分2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6.7、勘察纲要(满分20分)
6.7.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7.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7.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7.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7.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8日17时14分到 2021年3月15日17时1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5、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8.6、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8.7、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养老保险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其缴纳金额为0或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0、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福路3号上坊保障房大里聚福城觅秀西园4栋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赵慧
        电       话: 电       话:025832319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江南大厦支行
        账       号: 账       号:0167012021000532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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