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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DGP-2021-A-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09 01:11: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北辰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4.08 截止时间:  2021-04-19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9,截止日期:2021-04-1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辰区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北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JGDGP-2021-A-005)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1-A-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1-A-005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万元
最高限价:11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5 115 其他终端设备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对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系统设计、产品开发、工程项目策划与实施为主的这类企业,在我国数量庞大,其需要的物联网工程技术应用人才除了需要具备必要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更注重工程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加强工程实践的实际训练,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创新能力。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建设,主要是满足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需求而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货到及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到 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方式:(1)现场发售或网上报名;A.选择“现场发售”形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标书费;B.选择“网上报名”形式:请供应商报名前致电咨询(022-23772818)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2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人须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华苑支行;行号:102110001001;账号:0302017119300288227;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jinguangdagp@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学海道38号
  联系方式:1313216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22-2377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23772818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关键字:工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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