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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区域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09 01:51: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昆明 招标业主/代理: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加入时间:  2021.04.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救助管理区域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采购业主: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区域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区域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发改社会(2020)7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区域基础设施改造修缮
  2.2 招标范围:
    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示内容为准
  2.3 总投资:678万元
      招标规模:6186889.77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含)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两个资质需同时具备)资质,企业近2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含)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装饰装修(包含消防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执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单位需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在本项目完工之前不得进行更换作出相应承诺;5、下列承诺事项需提供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存在歧义,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实质不响应招标要求: (1)人员承诺,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约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驻场实施,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投标文件约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项目经理需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项目完工后未提交全过程资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3)真实性承诺,承诺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时所有人员资质必须通过网络校验核对,投标文件应附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全或资质无法通过网络校验视为无效投标。 (4)审计承诺,承诺服从审计管理。最终支付价格以经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价格为准,并服从招标人审计费承担标准。6、云南省省外企业应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08 15:20 至 2021-04-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2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02月25日发布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或“现场解密、开标”两种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1)选择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请仔细阅读《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1)”,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2)选择现场解密、开标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递交相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招标代理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398号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红园路书香门第A座3105号
  招标联系人:顾老师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恒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88253622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59477013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关键字:基础设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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