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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1-04-09 12:51:3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郑州 招标业主/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4.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第四巡回法庭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最高人民法院,招标编号:豫工程20210319001,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9】19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最高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豫工程20210319001

2.3项目概况:1#楼巡回法庭7部电梯、2#楼法官周转用房2部电采购共9部

2.4 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汉星路(原雁岭街)南、贾陈街东。

2.5 本项目预算金额368万元。最高限价:368万元。

2.6招标范围:1#楼巡回法庭7部电梯、2#楼法官周转用房2部电梯的采购/制造、工程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土建预埋检查、调试、检验、检测、试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相关系统的联调和参加验收等。委托进行过程监检和验收取证、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交钥匙工程,及其人员培训、设计联络会、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 日历天完成。其中交货期 30日历天,安装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特种设备制造与安装最新版本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安装后经当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准运证。

2.9质量保证期: 24个月,自电梯工程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制造商: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满足下列(1)或(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A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2.2代理商: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满足下列(1)或(2)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注:投标人是代理商时须取得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和第3.2.1款要求)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单份电梯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

3.3.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投标人对本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自行承诺)。

3.6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的单位,企业须自行承诺的“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打印页复印件或扫描件,打印页须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首先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9日至2021年415,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CA 密钥办理地址为郑州市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博雅广场4号楼15楼,联系电话为 0371-86109777。

4.4招标文件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 CA 密钥后,方可凭 CA 密钥登陆(http://www.hnggzy.com)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6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49日至2021年415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和公司CA锁推送消息。

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3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43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远程开标室-8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网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最高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2号

联系人:赵传保

电话:010-675549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郑州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18号华亚广场A座21楼东 

联系人:周森

电话:0371-67129951

电子邮件:ahh@jnpm.cn

 

 

2021年48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豫工程20210319001001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关键字:电梯,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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