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0,截止日期:2021-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净水设备及直饮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HD202104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净水设备及直饮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1040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净水设备及直饮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4720
最高限价(元):294720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472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净水机+管线机 2、净水机+500L不锈钢水箱+送水系统+管线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范围);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 (7)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方式:获取方式:将特定资格要求中1-7条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十四楼)领取,并且1-7条资料原件备查;(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
地 址:克东街北巷123号
联系方式:(0991) 481-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0991-4655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轩宇
电 话:0991-465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