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项目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179,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179 | 项目名称 |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179001001 | 标段名称 |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勘察设计项目GCLDY-SJ 勘察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5月8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勘察设计项目 GCLDY-SJ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项目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宿区发改备[202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港城路东延,为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港城路的新建路段,路线全长约 1.5km,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造,路面宽度 50 米,项目投资约 6000 万元。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GCLDY-SJ 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b.设计工作:港城路东延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亮化及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e.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签订合同后 7 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b. 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c. 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d. 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e.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 4 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劳动合同(或返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洋北镇)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唐从春 电 话:13585266096 招标代理: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 44-3 邮政编码: 223800 联 系 人: 张卫卫 电 话: 18936990807 0527-81881969 9.其他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 10 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9.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5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84396015。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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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勘察设计项目 GCLDY-SJ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项目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宿区发改备[202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港城路东延,为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港城路的新建路段,路线全长约 1.5km,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造,路面宽度 50 米,项目投资约 6000 万元。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GCLDY-SJ 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b.设计工作:港城路东延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亮化及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e.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签订合同后 7 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b. 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c. 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d. 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e.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 4 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劳动合同(或返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洋北镇)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唐从春 电 话:13585266096 招标代理: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 44-3 邮政编码: 223800 联 系 人: 张卫卫 电 话: 18936990807 0527-81881969 9.其他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 10 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9.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5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84396015。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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