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17,截止日期:2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七台河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二零四项目配套道路环湖路设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七台河,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FS[2021]014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七台河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二零四项目配套道路环湖路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七台河市悦新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计划编号:FS[2021]0144
项目编号:YXZB2021-058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二零四项目配套道路环湖路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的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专业及项目规模合理配备。
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提供信用证明材料;
8、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规范标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1日,(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七台河市悦新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七台河市悦新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经合法渠道获取的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七台河市悦新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时间:2021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七台河市悦新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春城雅居332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体: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小区
联系人: 贾女士
联系方式:0464-6117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七台河市悦新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春城雅居332号
联系方式:0464-88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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