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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1-07-08 12:50: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陕西-安康-岚皋县 招标业主/代理:  岚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瑞恒
加入时间:  2021.07.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岚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8,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安康-岚皋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瑞恒,采购业主:岚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已由岚发改农经〔20212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岚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堤防长2188.4m。其中蔺河镇治理段新建堤防长度1177.9m(蔺河集镇蔺芳河出口左岸段新建浆砌石堤防172m;岚河左岸蔺河轻工业园区上游侧段新建浆砌石堤防212.3m,下河踏步1处,排涝涵管1处;岚河左岸蔺河轻工业园区下游侧段新建浆砌石堤防487.0m,下河踏步2处,排涝涵管2处;岚河右岸蔺河集镇轻纺工业园下游桥右侧段新建浆砌石堤防306.6m,排涝涵管1处);城关镇治理段新建堤防长度1010.5m(岚河右岸水围城工业园区下游侧段新建浆砌石堤防374.5m,下河踏步1处,穿堤箱涵1处;岚河左岸六口水文站下游侧段新建埋石混凝土堤防636.0m,下河踏步2处,排涝涵管2处)

2.3招标范围: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等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项目估算价:3876万元

  2.5标段划分: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施工标段和两个监理标段:

施工Ⅰ标段建设内容:蔺河集镇蔺芳河出口左岸段、岚河左岸蔺河轻工业园区上游侧段防洪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568.38万元

施工Ⅱ标段建设内容:岚河右岸蔺河集镇轻纺工业园下游桥右侧段防洪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710.60万元

施工Ⅲ标段建设内容:岚河左岸蔺河轻工业园区下游侧段防洪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992.88万元);

施工Ⅳ标段建设内容岚河右岸水围城工业园区下游侧段防洪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682.71万元;

施工Ⅴ标段建设内容:岚河左岸六口水文站下游侧段防洪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732.21万元。

监理Ⅰ标段:岚皋县蔺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蔺河集镇蔺芳河出口左岸段、岚河左岸蔺河轻工业园区上游侧段、岚河左岸蔺河轻工业园区下游侧段、岚河右岸蔺河集镇轻纺工业园下游桥右侧段)施工监理

监理Ⅱ标段:岚皋县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岚河右岸水围城工业园区下游侧段、岚河左岸六口水文站下游侧段)施工监理。

2.6计划工期:施工Ⅰ-Ⅴ标段 240日历天 ;监理Ⅰ-标段 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施工Ⅰ-Ⅴ标段的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防洪类工程施工业绩。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防洪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监理标段要求:监理Ⅰ-Ⅱ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还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防洪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企业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以往工程建设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收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且以往工程和在施工程在合同期内未被本项目业主认为严重拖延工期。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网上获取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7 8 起登录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公示公告栏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不接受现场登记及招标文件售卖,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 招标文件、质疑、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的获取方式

(1)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均在岚皋县政府网上发布,投标人请登录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自行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此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质疑方式:投标人欲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匿名方式将质疑函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042118297@qq.com。

(3)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本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请关注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

(4)提示:自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关注岚皋县政府网,及时获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自行下载及查看相应内容,不论投标人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7  28  9  00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岚皋县城关镇                                          

联系人:田工                        

电    话:0915-2521590 

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15幢一单元门面房

联系人:王莹

电  话:0915-3230990

 

 

                            岚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2021 7  7 日                                                             

 




关键字:监理,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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