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八一路(博河路-金山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八一路(博河路-金山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2020〕4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发改委批复投资6200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9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
2.工程规模:新建八一路道路总长2458.842m,道路红线宽度24m,同步建设随路布设的交通安全实施工程、生活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及绿化灌溉工程、照明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1 |
第五师双河市八一路(博河路-金山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 |
本项目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95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在建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或正在建设1个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建项目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报告全套资料,生成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意一天。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待查)。
(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2名、造价人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造价员岗位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为本企业人员,均须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还须提供劳动合同。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登陆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7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到2021年7月22日20点00分(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月28日12时30分。
2、递交地点为:新疆双河市军垦路216号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开标二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http://www.xjbt.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彭潇
电 话:13679970575
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务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长庆、谢培初、黄勇
电 话:0909-2320973
传 真:0909-2320253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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