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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
2021-08-11 17:45:5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秦淮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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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秦淮区,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076300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0763009 项目名称 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
标段编号 AQH190001-12SG 标段名称 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8月1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QH190001-1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8]7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1880.7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501880.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秦虹街道,具体用地面积和四至边界有国土、规划部门确定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范围为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桩基单桩承受最大设计荷载为2000KN)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99673.85 m2;基坑深度:10.6 m;建筑面积:99673.85 m2;根数:2659 根;桩形:预应力混凝土方桩 ;桩长:35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02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分包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桩基及基坑支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8月11日10时15分到 2021年8月18日10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8、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2月-2021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9、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类似项目业绩(30分)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及桩基业绩的得30分,满分30分。(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分包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桩基及基坑支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
注: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审查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二)财务状况(20分)
(1)资格预审申请人2020年度净利润>0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0分;
(2)资格预审申请人2020年净资产>10000万元的得10分;5000万元<净资产≤10000万元的得5分;净资产≤5000万元的得1分。
注:
1)提供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计算方法: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三)信誉(20分)
(1)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10分,省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2)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等级的得10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四)认证体系(15分)
①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③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由评标委员会拟定2个题目,每题7.5分,总分值15分(采用暗标,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项目负责人远程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说明:每题打分为:优得6-7.5分,良得4-5.9分,中得2-3.9分,差得0.1-1.9分,无得0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评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一位),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当出现总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并列第九名时,则邀请所有并列第九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8.10、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3、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4、评标办法业绩分(1分)
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及桩基业绩的得1分,满分1分。(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分包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桩基及基坑支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8.1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应天大街390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孙毅 联  系  人:陈娟
        电       话:025-86882655 电       话:52140133
        传       真:025-86882655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秦淮支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家湖支行
        账       号:088340201031938281 账       号:012221000000056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31952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QH190001-1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8]7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1880.7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501880.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秦虹街道,具体用地面积和四至边界有国土、规划部门确定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范围为秦淮区中牌楼地块保障房项目二期工程(B地块)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桩基单桩承受最大设计荷载为2000KN)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99673.85 m2;基坑深度:10.6 m;建筑面积:99673.85 m2;根数:2659 根;桩形:预应力混凝土方桩 ;桩长:35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02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分包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桩基及基坑支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8月11日10时15分到 2021年8月18日10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8、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2月-2021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9、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类似项目业绩(30分)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及桩基业绩的得30分,满分30分。(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分包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桩基及基坑支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
注: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审查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二)财务状况(20分)
(1)资格预审申请人2020年度净利润>0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0分;
(2)资格预审申请人2020年净资产>10000万元的得10分;5000万元<净资产≤10000万元的得5分;净资产≤5000万元的得1分。
注:
1)提供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计算方法: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三)信誉(20分)
(1)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10分,省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2)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等级的得10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四)认证体系(15分)
①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③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由评标委员会拟定2个题目,每题7.5分,总分值15分(采用暗标,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项目负责人远程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说明:每题打分为:优得6-7.5分,良得4-5.9分,中得2-3.9分,差得0.1-1.9分,无得0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评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一位),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当出现总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并列第九名时,则邀请所有并列第九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8.10、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3、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4、评标办法业绩分(1分)
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及厂房)基坑支护及桩基业绩的得1分,满分1分。(基坑支护及桩基项目是指:①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分包中标通知书为准,如分包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③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金额以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单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单项合同造价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桩基及基坑支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8.1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地灵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应天大街390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孙毅 联  系  人:陈娟
        电       话:025-86882655 电       话:52140133
        传       真:025-86882655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秦淮支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家湖支行
        账       号:088340201031938281 账       号:012221000000056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319526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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