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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县滨海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1-08-16 01:1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海丰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海丰县滨海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滨海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21〕1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在2021年省级涉农统统筹整合资金(海财农〔2021〕12号)支出30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丰县赤坑镇至大湖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全长约21公里,从S241国道穿赤坑镇经仁家村、屿岭村、大化村至大湖镇,终点为大湖镇十里银滩。建设内容包括:滨海风光、农业园区、千鸟观测台、红树林浮岛,十里银滩等多个节点,沿途道路白加黑工程、沿途风貌提升、休闲绿道以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工程监理费最高上限价(暂定价)为2180677.56元。

2.3、监理服务期限: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2.4、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招标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拟投入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并且不存在有三个以上在监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形的承诺。(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近半年(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提供注册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近半年(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3)现场监理员3名,其中包含安全监理员1名(提供上岗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半年(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814  9  0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缴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工本费500元,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登记手续;

4.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4.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4.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原件和《备查原件清单》(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5、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邮箱(810774349@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9 7 时分至 10  分止,递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时间为2021 9   7   10  0 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地址: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邮政编码:        516400              邮政编码:            516600            

联 系人:        林先生              联 系人:            先生            

    话:      13929337668                话:          0660-3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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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理,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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