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0,截止日期:5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党建工作电视宣传战略合作服务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招标编号:[3500]CCZB[DY]20210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电视宣传战略合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CCZB[DY]2021005
2、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电视宣传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1745000 | 349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党建工作电视宣传战略合作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无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项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8-12 17:16;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8-19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8-20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联系电话87554016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8-20 09:30,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联系电话87554016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黄裕林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8号楼
联系方法:黄裕林18650710566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法:李杰0591-87554016/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