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进场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完成工程量70%后(由跟踪审计核定)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付至竣工结算核对,双方确认价的100%,每次工程款付款时均须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差额保证金转为二年维护期质量保证金,一年养护期过后,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差额保证金总和的60%,两年维护期结束,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履约保证金和低价差额保证金总和的40%。(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 10 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每月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本工程相关款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2018 年 1月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8 年 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8 年 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其他: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业务指导栏下载并学习《泰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标程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 320 万(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及业绩的官方查询网址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
2)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3)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须在省级以下【含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需任何权限查询得到(投标人须在制作的标书中提供业绩的官方查询网址)】。
4)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3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高克利
电 话:15061015658
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113号6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海艳
电 话:18752622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