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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
2021-09-08 17:26: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泰州 招标业主/代理: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9.08 截止时间:  2021-9-18

摘要:本公告受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截止日期:2021-9-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1201210906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12109060002 项目名称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3212012109060002-BD-001; 标段名称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9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9月13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1210906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1]2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凤城河外环  

     2.2 建设规模:新建栈道面积4290m2、新建步道面积4002m2、园路更新面积10661㎡、观景平台四座、沿线有关桥梁桥下空间提升面积1957㎡、栈道更新面积1030㎡、新建廊架4处、新建文昌桥下啤酒吧1369m2、步道沿线景观绿化提升面积46958m2、沿线照明亮化及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12109060002-BD-001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I区水上栈道、坡上栈道、浮箱、园路、滨水平台、廊架、廊亭、木桩驳岸;II区:水上栈道、园路铺装;III区:水上栈道、坡上栈道、桥下啤酒吧、廊架、宝带小区北侧驳岸加固、景观绿化、亮化照明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3582.52

212天


     2.4 付款方式: (1)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2)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以下合同价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4)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6)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7)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8)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无在建工程要求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除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他

 自 2019   9   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   9 月  8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1   6    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 12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8 日 15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东南园1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牟保如

     电       话:0523-86363901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梅兰西路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宇鹏

     电       话:18852607778

文件正文PDF附件:
1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0903终稿).pdf
2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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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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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1210906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1]2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凤城河外环  

     2.2 建设规模:新建栈道面积4290m2、新建步道面积4002m2、园路更新面积10661㎡、观景平台四座、沿线有关桥梁桥下空间提升面积1957㎡、栈道更新面积1030㎡、新建廊架4处、新建文昌桥下啤酒吧1369m2、步道沿线景观绿化提升面积46958m2、沿线照明亮化及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12109060002-BD-001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I区水上栈道、坡上栈道、浮箱、园路、滨水平台、廊架、廊亭、木桩驳岸;II区:水上栈道、园路铺装;III区:水上栈道、坡上栈道、桥下啤酒吧、廊架、宝带小区北侧驳岸加固、景观绿化、亮化照明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3582.52

212天


     2.4 付款方式: (1)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2)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以下合同价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4)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6)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7)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8)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无在建工程要求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除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他

 自 2019   9   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   9 月  8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1   6    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 12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8 日 15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东南园1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牟保如

     电       话:0523-86363901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梅兰西路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宇鹏

     电       话:18852607778

文件正文PDF附件:
1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0903终稿).pdf
2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凤城河外环游步道贯通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0903终稿).pdf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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