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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1年暂扣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第二次)(21C01127)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10 12:10:5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重庆-渝北区 招标业主/代理: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9.10 截止时间:  2021-9-30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截止日期:2021-9-30,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渝北区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1年暂扣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第二次21C01127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渝北区,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1年暂扣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第二次)(21C0112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10日

项目概况:

“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1年暂扣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9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1127

项目名称: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1年暂扣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 服务要求
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2021年暂扣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 900,000.00元 1.0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需按照原合同内容提供30个日历日的超期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执行),以便采购人将库存车辆拖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9月10日 至 2021年9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3.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1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13263777@qq.com(邮箱)。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在开标现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4、供应商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后,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9月3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9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1850237931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昆仑大道56号旅游集散中心6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段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04840592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02379311

九、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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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轨道交通,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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