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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1-09-11 12:31:5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雨花台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9.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826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8260002 项目名称 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AYH210045-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9月1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YH21004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雨审批备[202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凤集大道以南、新湖大道以西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30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部分: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批准红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整体概预算编制(包含二次专业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桩基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人防设计、室内外装饰、综合管线、幕墙、道路、供配电设计(含外线接入)、景观绿化及附属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2)施工部分: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风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雨污水管道安装工程、智能灯光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车库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等。(3)设备采购部分: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范围内建设相关的所有的设备采购,包括电梯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C、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B、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D、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G、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
(11)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以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9号)。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没有不得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没有不得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6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4分,没有不得分。 (4)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得0.6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得0.6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兼得相应分值);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不提供则不得分;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③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11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分细则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8.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合格分:21分。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8.8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价格因素(权重10%)
报价优惠程度合理性,以所有定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偏离幅度越小的排序越优;若报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幅度相等的,则报价低的排序优于报价高的排序。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2)企业实力(权重10%)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排序分5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得排序分3分,其它得排序分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企业获奖(权重20%)
按所有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数量进行比较;获得5个及以上奖项,排序分为5分;获得4个奖项,排序分为4分;获得3个奖项,排序分为3分;获得2个及以下奖项,排序分为2分;没有的排序分为1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得分最高的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拟派团队能力(权重2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一级注册建筑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人。
1)满足上述四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5分;
2)满足上述三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4分;
3)满足上述二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3分;
4)满足上述一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的排序分为0分,1个人只能参与一个专业的打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40%)
本项目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
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注:定标时,定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到达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排序分按0分计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排序分按0分计取。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新林大道科创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D座2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雅静 联      系     人:韩骁帆
        电       话:025-84735370 电              话:186006685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2909267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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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YH21004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雨审批备[202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凤集大道以南、新湖大道以西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30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部分: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批准红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整体概预算编制(包含二次专业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桩基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人防设计、室内外装饰、综合管线、幕墙、道路、供配电设计(含外线接入)、景观绿化及附属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2)施工部分: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风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雨污水管道安装工程、智能灯光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车库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等。(3)设备采购部分:雨花台区NO.2021G35地块项目范围内建设相关的所有的设备采购,包括电梯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C、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B、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D、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G、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
(11)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以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9号)。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没有不得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没有不得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6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4分,没有不得分。 (4)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得0.6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得0.6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兼得相应分值);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不提供则不得分;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③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11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分细则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8.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合格分:21分。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8.8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价格因素(权重10%)
报价优惠程度合理性,以所有定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偏离幅度越小的排序越优;若报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幅度相等的,则报价低的排序优于报价高的排序。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2)企业实力(权重10%)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排序分5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得排序分3分,其它得排序分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企业获奖(权重20%)
按所有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数量进行比较;获得5个及以上奖项,排序分为5分;获得4个奖项,排序分为4分;获得3个奖项,排序分为3分;获得2个及以下奖项,排序分为2分;没有的排序分为1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得分最高的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拟派团队能力(权重2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一级注册建筑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人。
1)满足上述四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5分;
2)满足上述三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4分;
3)满足上述二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3分;
4)满足上述一个专业及人数的,排序分为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的排序分为0分,1个人只能参与一个专业的打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40%)
本项目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
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注:定标时,定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到达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排序分按0分计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排序分按0分计取。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中冶名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新林大道科创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D座2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雅静 联      系     人:韩骁帆
        电       话:025-84735370 电              话:186006685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290926761@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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