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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2)合同公告
2021-09-11 12:32: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株洲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公告主要内容为:株洲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2合同,所属区域:湖南-株洲,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344号-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9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344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鑫永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34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388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2 A032405-环保监测设备 湖南鑫永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气相色谱-质谱仪、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 / / 2 16388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9月10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
四、付款
1、合同约定的所有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甲方凭票支付100%的合同款。同时,乙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出具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大于等于质保期。质保期满,如无异常情况,买方将银行保函退还给卖方;如仪器设备质量性能有异常,乙方有义务无条件消除异常,否则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质保费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8-17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8月17日
 
九、合同主体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0731-28682738  话:18670737680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68号大塘公寓小区2栋1503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
   号:800319934408015

关键字:监测,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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