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公告主要内容为:南通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初步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东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23034000025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259 | 项目名称 |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259001001 | 标段名称 |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初步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阳光岛。 2.2 建设规模:LNG接收站的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 2.3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2座20万方LNG储罐,及LNG接卸、储存和转运、气化、BOG处理、海水取/排水、消防等工艺及设施,并为天然气外输及计量在站内预留场地和接口,并且在建设用地北部海域建设1座21.7万方的LNG卸船码头,在建设用地南部海域建设1座4万方LNG装船码头。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LNG接收站工程、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取/排水工程、外输管道预留接口。本标中标人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单位,承担接收站工程陆域部分的设计和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及取/排水工程工艺部分的设计。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及取/排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拿总,总体协调和参与评审工作。 2.4.1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初勘初测),并提交地质勘查报告。 2.4.2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包含技术规格书、数据单等),内容和深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业主进行项目开工报审及EPC招标的深度要求。 2.4.3 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工程: 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工程的水工结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水工结构包括桩基、墩台、桥梁、码头房屋建筑(包括码头配电室、码头控制室)、护底结构、导助航设施、船岸通信系统、船舶安全靠泊系统、气象水文监测系统等。 本标中标人负责水工结构上部工艺部分的设计及卸船码头工艺切换阀组、电气、仪表、自动化等设施设计,实现在中石油LNG接收站与协鑫汇东LNG接收站之间的安全切换操作及平稳运行所需的相关功能,并负责拿总,总体协调和参与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的水工结构部分评审工作。 2.4.4取/排水工程: 取/排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中取水工程水工结构包括取水头、取水管道、沉井、取水泵房、取水流道等,排水工程水工结构包括岛壁外排水箱涵/管道、与岛壁连接结构、护底等。 本标中标人负责取水工程的拦污栅、旋转滤网、循环水系统、海水泵、制氯间厂房及制氯设备设施等设计,负责排水工程站内排水渠布置等结构设计,并负责拿总,总体协调和参与取/排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评审工作。 2.4.5 站外输气管道: 站外输气管道以及计量设施由江苏省沿海管网负责设计及实施,该设计内容将成为本项目初步设计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总体平面布置方案为其在站内预留场地,本标中标人协调、参与相关设计工作,并负责与本项目初步设计形成总体报告。 2.4.6 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及各设计专篇的报送、审查及批复工作,并在项目报建(如开工手续等)过程中提供必要服务工作,协助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或意见等。设计专篇要满足地方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可采取包括HAZOP、SIL、火灾分析等,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4.7 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启动会、评审会、工作会、政府协调会等会议。 2.4.8 完成其他应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工作。 2.4.9初步设计概算篇中,LNG接收站工程、卸船码头工程工艺部分、装船码头工程工艺部分、取/排水工程工艺部分需分别单独列出概算明细。 2.4.10 依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文件的规定,参与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包括提供满足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2.5 标段划分: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即XXHD-GCZB-2021/01标段。 2.6 设计周期: 2.6.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及专篇设计的送审文件。 2.6.2 送审文件经过评审后30 日内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2.7 质量要求: 2.7.1 初步设计应符合SYT 6935-2019《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并满足业主进行项目开工报审及该项目EPC招标的深度要求。 2.7.2 本项目安装工程概算按中国石化现行的《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编制,建筑工程概算按江苏省现行的《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和当地有关的造价信息编制。 2.7.3 所有设计成果均应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标准等的有关要求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3.2.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过完成年接收处理能力300万吨以上(含本身,下同)规模的LNG接收站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且有过完成20万方以上(含本身,下同)全包容式LNG储罐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上述内容仍不能完全反映招标文件明确的工程规模、工作内容等要求时,投标人可以在提供了上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自证,自证材料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上述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在其它项目中独立取得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取得的上述业绩有效,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非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2.4 信誉要求: 3.2.4.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4.2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政府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4.3 投标人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5 人员要求: 3.2.5.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化工或天然气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5.2 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经济师职称。 3.2.5.3 提供了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一次社保交纳单位为准);投标人以其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不包括具有独立资质的子公司)等名义交纳社保的视为投标人为其交纳了社保,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非联合体牵头人)承揽过国内不少于1项周转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的LNG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主联系方式等); (2)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 9时0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提交①备案设计合同②中标通知书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存档后退还。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8.特别提醒 8.1开标说明: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剩余的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竞争性:若确定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将继续评标;若确定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8.4因本次招标导致的任何争议投标人一旦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均同意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临港工业区1号楼 联 系 人:朱佳敏 联系电话:0513-84598289、15962795433 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 联 系 人:张贤玉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 传 真:0513-8769066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要求,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本项目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按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及商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四名作为定标候选人,公示时不排序。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第四条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第五条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二)技术标评审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三)商务标评审 1、符合性审查。 2、算术性修正(如果需要)。 3、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打分。 (四)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五)宣布评标结果。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六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第七条对通过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符合性审查-澄清(如果需要)-评审打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进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步,澄清(如果需要)。详见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三步,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技术评委对技术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并单独打分。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技术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评审标准如下表:(注:对联合体投标的,以下1-5项打分仅针对联合体牵头人) (1)资信部分评审细则:
(2)设计方案评分细则:
第八条对通过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按“符合性审查-算术性修正-澄清(如果需要)-评审打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进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步,算术性修正。招标人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若存在计算错误视为提供两个不同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步,澄清(如果需要)。详见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四步,评审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经济评委根据下表所列评审办法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九条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综合得分相同时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技术文件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得分均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大号者排名在前。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第十二条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规定数量但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十三条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 日内,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 日。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定标候选人数量变化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处理。 第十四条定标程序 1、定标程序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投标所用业绩、奖项、人员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等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需要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2、组建定标委员会 2.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 人,由股东方、招标人代表组成。 2.2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 2.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 3、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考虑现阶段疫情情况,定标候选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提供视频文件(发至邮箱563587014@qq.com),视频内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理解及拟派团队履约能力和履约水平的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如疫情允许,招标人也可能在定标会议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定标候选人,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 本标采用票决定标法,在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或)答辩之后定标委员会对各定标候选人的报价、技术标、陈述和(或)答辩情况按照充分竞争、合理报价的原则进行票决定标,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并标明顺序,招标人将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 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 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权利。 5、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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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阳光岛。 2.2 建设规模:LNG接收站的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 2.3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2座20万方LNG储罐,及LNG接卸、储存和转运、气化、BOG处理、海水取/排水、消防等工艺及设施,并为天然气外输及计量在站内预留场地和接口,并且在建设用地北部海域建设1座21.7万方的LNG卸船码头,在建设用地南部海域建设1座4万方LNG装船码头。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LNG接收站工程、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取/排水工程、外输管道预留接口。本标中标人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单位,承担接收站工程陆域部分的设计和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及取/排水工程工艺部分的设计。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及取/排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拿总,总体协调和参与评审工作。 2.4.1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初勘初测),并提交地质勘查报告。 2.4.2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包含技术规格书、数据单等),内容和深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业主进行项目开工报审及EPC招标的深度要求。 2.4.3 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工程: 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工程的水工结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水工结构包括桩基、墩台、桥梁、码头房屋建筑(包括码头配电室、码头控制室)、护底结构、导助航设施、船岸通信系统、船舶安全靠泊系统、气象水文监测系统等。 本标中标人负责水工结构上部工艺部分的设计及卸船码头工艺切换阀组、电气、仪表、自动化等设施设计,实现在中石油LNG接收站与协鑫汇东LNG接收站之间的安全切换操作及平稳运行所需的相关功能,并负责拿总,总体协调和参与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的水工结构部分评审工作。 2.4.4取/排水工程: 取/排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中取水工程水工结构包括取水头、取水管道、沉井、取水泵房、取水流道等,排水工程水工结构包括岛壁外排水箱涵/管道、与岛壁连接结构、护底等。 本标中标人负责取水工程的拦污栅、旋转滤网、循环水系统、海水泵、制氯间厂房及制氯设备设施等设计,负责排水工程站内排水渠布置等结构设计,并负责拿总,总体协调和参与取/排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评审工作。 2.4.5 站外输气管道: 站外输气管道以及计量设施由江苏省沿海管网负责设计及实施,该设计内容将成为本项目初步设计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总体平面布置方案为其在站内预留场地,本标中标人协调、参与相关设计工作,并负责与本项目初步设计形成总体报告。 2.4.6 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及各设计专篇的报送、审查及批复工作,并在项目报建(如开工手续等)过程中提供必要服务工作,协助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或意见等。设计专篇要满足地方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可采取包括HAZOP、SIL、火灾分析等,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4.7 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启动会、评审会、工作会、政府协调会等会议。 2.4.8 完成其他应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工作。 2.4.9初步设计概算篇中,LNG接收站工程、卸船码头工程工艺部分、装船码头工程工艺部分、取/排水工程工艺部分需分别单独列出概算明细。 2.4.10 依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文件的规定,参与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包括提供满足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2.5 标段划分: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即XXHD-GCZB-2021/01标段。 2.6 设计周期: 2.6.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及专篇设计的送审文件。 2.6.2 送审文件经过评审后30 日内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2.7 质量要求: 2.7.1 初步设计应符合SYT 6935-2019《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并满足业主进行项目开工报审及该项目EPC招标的深度要求。 2.7.2 本项目安装工程概算按中国石化现行的《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编制,建筑工程概算按江苏省现行的《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和当地有关的造价信息编制。 2.7.3 所有设计成果均应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标准等的有关要求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3.2.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过完成年接收处理能力300万吨以上(含本身,下同)规模的LNG接收站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且有过完成20万方以上(含本身,下同)全包容式LNG储罐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上述内容仍不能完全反映招标文件明确的工程规模、工作内容等要求时,投标人可以在提供了上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自证,自证材料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上述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在其它项目中独立取得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取得的上述业绩有效,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非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2.4 信誉要求: 3.2.4.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4.2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政府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4.3 投标人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5 人员要求: 3.2.5.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化工或天然气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5.2 其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经济师职称。 3.2.5.3 提供了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一次社保交纳单位为准);投标人以其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不包括具有独立资质的子公司)等名义交纳社保的视为投标人为其交纳了社保,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非联合体牵头人)承揽过国内不少于1项周转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的LNG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主联系方式等); (2)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 9时0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提交①备案设计合同②中标通知书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存档后退还。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8.特别提醒 8.1开标说明: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剩余的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竞争性:若确定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将继续评标;若确定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8.4因本次招标导致的任何争议投标人一旦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均同意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临港工业区1号楼 联 系 人:朱佳敏 联系电话:0513-84598289、15962795433 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 联 系 人:张贤玉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 传 真:0513-8769066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要求,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本项目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按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及商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四名作为定标候选人,公示时不排序。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第四条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第五条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二)技术标评审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三)商务标评审 1、符合性审查。 2、算术性修正(如果需要)。 3、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打分。 (四)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五)宣布评标结果。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六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第七条对通过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符合性审查-澄清(如果需要)-评审打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进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步,澄清(如果需要)。详见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三步,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技术评委对技术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并单独打分。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技术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评审标准如下表:(注:对联合体投标的,以下1-5项打分仅针对联合体牵头人) (1)资信部分评审细则:
(2)设计方案评分细则:
第八条对通过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按“符合性审查-算术性修正-澄清(如果需要)-评审打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进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步,算术性修正。招标人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若存在计算错误视为提供两个不同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步,澄清(如果需要)。详见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四步,评审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经济评委根据下表所列评审办法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九条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综合得分相同时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技术文件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得分均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大号者排名在前。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第十二条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规定数量但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十三条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 日内,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 日。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定标候选人数量变化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处理。 第十四条定标程序 1、定标程序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投标所用业绩、奖项、人员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等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需要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2、组建定标委员会 2.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 人,由股东方、招标人代表组成。 2.2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 2.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 3、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考虑现阶段疫情情况,定标候选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提供视频文件(发至邮箱563587014@qq.com),视频内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理解及拟派团队履约能力和履约水平的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如疫情允许,招标人也可能在定标会议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定标候选人,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 本标采用票决定标法,在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或)答辩之后定标委员会对各定标候选人的报价、技术标、陈述和(或)答辩情况按照充分竞争、合理报价的原则进行票决定标,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并标明顺序,招标人将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 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 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权利。 5、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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