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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2021-09-11 12:32: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9.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改扩建,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8385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8385001 项目名称 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 AJB210098-01FG 标段名称 方案及初步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9月1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B210098-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模拟函[202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7338.1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7338.1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方案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河西街298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状河西中学占地19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60.91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工程拟保留原报告厅与专业教学两座楼12681.91平方米,拆除原三座教学楼5179平方米。拆除后新建教学综合楼及连廊、食堂、风雨操场、校园广场、景观绿化、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地下车库等,新建的建筑面积合计约36021.83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学校总占地约30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703.74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6953.43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在概念性方案基础上深化),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的报审、审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人防、消防、室外综合管网)、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外立面亮化、景观亮化)、智能化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电力外线设计(含配电房)、导视设计(含地库标线、运营标识等)、厨房设计、BIM设计等全专业设计,以及投资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设计及概算调整及报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30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96934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的,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人员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总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中标通知书、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3.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4设计方案(满分42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②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③平面布置:布局合理,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同时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按要求提供规划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等,提供不全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④整体方案:整体设计方案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应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鸟瞰图、各建筑单体透视图、主要空间内部效果图、室外景观绿化效果图),提供不全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⑤专业方案:各专业初步设计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2项目解读(满分12分)
①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②现状分析及教学功能布置:对教学功能布置考虑细致、有创新,保留建筑功能设置合理、经济、可行。(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③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④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⑤保障措施:提供的工期、质量、投资控制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理可行、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满分2分)
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6.5.2项目负责人奖项(满分2分)
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上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所有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5、设计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5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10日22时43分到 2021年9月17日22时4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8.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8.6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7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 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河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德大厦B座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戴俊 联  系  人:董朗、许捷
        电       话:025-58195943 电       话:025-847060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69350589@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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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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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B210098-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模拟函[202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7338.1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7338.1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方案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河西街298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状河西中学占地19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60.91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工程拟保留原报告厅与专业教学两座楼12681.91平方米,拆除原三座教学楼5179平方米。拆除后新建教学综合楼及连廊、食堂、风雨操场、校园广场、景观绿化、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地下车库等,新建的建筑面积合计约36021.83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学校总占地约30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703.74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6953.43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在概念性方案基础上深化),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的报审、审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人防、消防、室外综合管网)、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外立面亮化、景观亮化)、智能化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电力外线设计(含配电房)、导视设计(含地库标线、运营标识等)、厨房设计、BIM设计等全专业设计,以及投资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设计及概算调整及报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30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96934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的,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人员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总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中标通知书、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3.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4设计方案(满分42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②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③平面布置:布局合理,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同时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按要求提供规划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等,提供不全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打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④整体方案:整体设计方案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应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鸟瞰图、各建筑单体透视图、主要空间内部效果图、室外景观绿化效果图),提供不全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⑤专业方案:各专业初步设计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2项目解读(满分12分)
①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②现状分析及教学功能布置:对教学功能布置考虑细致、有创新,保留建筑功能设置合理、经济、可行。(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③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④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⑤保障措施:提供的工期、质量、投资控制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理可行、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满分2分)
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6.5.2项目负责人奖项(满分2分)
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上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所有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5、设计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5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10日22时43分到 2021年9月17日22时4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8.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8.6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7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 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河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德大厦B座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戴俊 联  系  人:董朗、许捷
        电       话:025-58195943 电       话:025-847060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69350589@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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