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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2021-09-18 12:30:5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苏州 招标业主/代理: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9.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38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10304038250 项目名称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38250001001; 标段名称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工程类型 水利
公告信息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1-60

1.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已经苏太经投【2021】64号、7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型:专业

所属太湖度假区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

工程头陀江及支流:新建混凝土仿木桩护岸,长254米;河道全线清淤;水生植物315平方米;6处生态浮岛;清理岸边围垦、油污、地笼等。长浜江:新建混凝土仿木桩护岸,长338米;6处生态浮岛;新建河埠头1座,河道全线清淤;清理垦种、地笼、渔网等。南湾机房江:新增岸坡景观绿化11528平方米,12处生态浮岛。施工估算价305.16万元。

(3) 工期:60日历),计划开工时间:20211018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SDJ.CL2021-60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305.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 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 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 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 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提供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10) 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8000立方米。

(11)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 年917日 9:00 至 2021 年926日 17:00;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8、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12 09 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

8.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人不予受理;

9、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8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原件扫描件(排泥场证明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须在规定端口按规定格式上传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评标专家组需对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如跨区、跨市运土是否允许,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违反环保要求,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经判定属于不合理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工程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方式评标。

11、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招标陆斐:/    话:0512-66276343    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2588号第一工园C12幢

联系周丽娟  传真0512-65981698     0512-65981698     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高慧颖   注册

0512-65981698        苏招E1487

14、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1/9/17 至2021/9/26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布日期:2021年917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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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1-60

1.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已经苏太经投【2021】64号、7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型:专业

所属太湖度假区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

工程头陀江及支流:新建混凝土仿木桩护岸,长254米;河道全线清淤;水生植物315平方米;6处生态浮岛;清理岸边围垦、油污、地笼等。长浜江:新建混凝土仿木桩护岸,长338米;6处生态浮岛;新建河埠头1座,河道全线清淤;清理垦种、地笼、渔网等。南湾机房江:新增岸坡景观绿化11528平方米,12处生态浮岛。施工估算价305.16万元。

(3) 工期:60日历),计划开工时间:20211018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SDJ.CL2021-60

金庭镇2021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305.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 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 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 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 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提供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10) 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8000立方米。

(11)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 年917日 9:00 至 2021 年926日 17:00;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8、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12 09 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

8.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人不予受理;

9、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8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原件扫描件(排泥场证明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须在规定端口按规定格式上传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评标专家组需对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如跨区、跨市运土是否允许,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违反环保要求,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经判定属于不合理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工程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方式评标。

11、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招标陆斐:/    话:0512-66276343    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2588号第一工园C12幢

联系周丽娟  传真0512-65981698     0512-65981698     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高慧颖   注册

0512-65981698        苏招E1487

14、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1/9/17 至2021/9/26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布日期:2021年917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其他,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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