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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西青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物资购置项目(项目编号:BX-2021-026)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19 01:10: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西青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青区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西青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物资购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西青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BX-2021-026)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西青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物资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BX-2021-02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青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物资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2021-026
项目名称:西青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物资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3.0万元
最高限价:7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0 20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40 40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13 13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防灾减灾物资购置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中标方应完成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第二包:强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能力提升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中标方应完成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第三包:应急宣传品购置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中标方应完成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到货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到 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方式:(1)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投标人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请将工本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xx工本费”。(3)工本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截图,并编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及开票信息以word形式发送至3124484680@qq.com并获取登记表,填写登记表要与邮箱发送内容保持一致,邮件主题为:xxx报名信息,回传登记表后发送文件。(4)报名负责人联系电话:13011351935。(5)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帐户转出,收取工本费账户信息:户名: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号:12050164590000000988(6)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缴纳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第一包:4000元整,第二包:8000元整,第三包:2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12050164590000000988 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10月12日14:00前按照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润杨道99号
  联系方式:022-27392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联系方式:18322145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832214533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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