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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09-19 01:51: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长春 招标业主/代理:  汲芳/张枫
加入时间:  2021.09.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汲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张枫,采购业主:汲芳,招标编号:JLXF-2021-0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F-2021-013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2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的法律方面业务顾问单位;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采购方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有权对服务方的服务进行评价。服务方综合评分达到优秀的,则合同续签1年,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续签,不予续签则服务期限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供应商拟派主要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律师、现场服务律师及辅助律师均应为专职律师,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具有民商事业务律师的从业经验(实际从业),供应商应当为专职律师缴纳社保(社保查询记录应当为最近连续三个月或以上)。

2、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信用记录良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应当能够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7309610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供应商提供资料有不完整的,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纸质版“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尽快送至代理机构处。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3、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信誉良好承诺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4、5、7、8项的内容)。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拟派律师相关证明材料。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根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投标活动。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市人员,不允许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方式:0431-81331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0431-80542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汲芳

采购代理机构:张枫

电 话:

采购人:0431-81331231

采购代理机构:0431-80542044

4.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关键字:其他,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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