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G229国道迎宾大道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2021-09-19 17:15: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G229国道迎宾大道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分散采购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ZDYCQTH202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现对G229国道迎宾大道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分散)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请合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项目概况

 (G229国道迎宾大道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分散))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2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8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DYCQTH2021-033

2、项目名称:G229国道迎宾大道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G229国道迎宾大道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4、采购预算:18000.00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7、报价方式:现场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潜在供应商须在报价当日向询价小组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从事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除外);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人身份证;

7、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12、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合同履约金:合同金额的10%。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此履约金由采购单位自行收取。

四、验收、付款: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货款手续。

五、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合格供应商在报价时间,向代理机构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小组人员一同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并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技术指标需响应的参数,见询价通知书。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评审及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询价小组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公示1天),无疑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4、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向同级监管部门汇报,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20210922日起至20210924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超时不予受理,获取文件费:200元。

2、获取地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299号)

3、获取文件时:潜在供应商须是法人或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正式员工;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路径;逾期不予受理;未经合法渠道获取的询价通知书,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价时间、地址:

报价时间:2021092810:30时,超时不予受理。

报价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299号)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女士       13946570049

地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299号)

采购单位咨询:段先生       18646474111 

地址:七台河市公路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关键字:道路,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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