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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河气盾闸(风河一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021-12-18 05:06: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青岛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12.17 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 2021/12/17 18:22:49
项目名称: 风河气盾闸(风河一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位于西海岸新区大珠山路风河桥以东约600m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34390000元 工程造价: 30000003.00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0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1】45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56072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202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56072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君虎、郭中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06121173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9-370211-04-01-95082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风河气盾闸(风河一坝)除险加固工程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大珠山路风河桥下游约600米处,垂直水流方向坝长约174.52m、顺水流方向长度约84.5m、坝高约2.0m,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1级。本次主要对坝前铺盖、坝(闸)室、消力池、海漫、抛石防冲槽、挡墙(边墩)、充排气泵房等进行拆除重建。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0米风河气盾闸(风河一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大珠山路风河桥下游约600米处,垂直水流方向坝长约174.52m、顺水流方向长度约84.5m、坝高约2.0m,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1级。本次主要对坝前铺盖、坝(闸)室、消力池、海漫、抛石防冲槽、挡墙(边墩)、充排气泵房等进行拆除重建。 30000003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以下条件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1)2021年度或2020年度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别内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水利部信用评价等级为AAA,且在近三年内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无建筑市场不良应用信息;(2)投标时需承诺能够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法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同类工程业绩;
2.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含水闸的防洪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1-07 09: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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