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202000128
交易中心编号:TS-GC-20220915-02
2.2建设地点:位于泰山区上高街道,省庄镇,邱家店镇、泰前街道、徐家楼街道。
2.3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泰安市泰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工程设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75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分批次设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质量目标: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泰安市泰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工程设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40.00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4.2获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获取方法: 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信息栏目(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人: 妙主任
联系电话: 0538-822987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
联系人: 王珊
电话: 18653836300 18653856300
电子邮件: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
联系人电话:18653836300 18653856300
8.4监督部门: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851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