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1,截止日期:2016-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晋中,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市采磋字(2016)028号,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市采中信字[2016]346号
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经晋中市政府同意拟采用PPP模式进行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3169292
2、采购代理机构: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弓女士
联系电话:0354-3032381
电子邮箱:yuanyuan6582@sina.com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
2、项目编号:市采磋字(2016)02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实施机构
本项目晋中市人民政府授权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为实施机构,负责该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模块一:总投资不高于9亿元,明细如下:
²征地拆迁事项,征拆范围约为291.2公顷(4368亩),投资不高于4.45亿元。
²河道治理水利工程,河堤及河道占地面积约133公顷(1995亩),包含河道疏浚、边坡修整、边坡绿化、堤顶道路、河道构筑物等工程内容,投资不高于1.55亿元。
²生态治理工程,包含占地158.22公顷(2373亩)堤外红线范围内的沿河生态治理工程(不包含模块二的内容),投资不高于3亿元。
²建设期约为1年,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竣工日期2017年底。
模块二:游憩服务管理建筑项目,投资不低于2亿元,红线范围内游憩服务管理建筑用地面积不超过生态治理用地面积的5%约118亩,由社会资本自主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²优惠支持:企业在红线范围外文化产业园位置如有建设内容,政府可给予支持(属二期规划范围约400亩,该部分建设运营期满不移交,采用出让方式给项目公司)
²建设期约为5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项目运作方式
(1)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内容的不同,本项目分为两个模块操作,两个模块均由一个项目公司负责。
(2)模块一的征地拆迁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政府向社会资本购买征拆服务,土地征拆服务验收合格后,政府按照3年期限向社会资本支付服务回报。
河道治理水利工程和生态治理工程,采用PPP模式(BOT)操作,合作期30年(其中含1年建设期、建设费用10年政府付费期),由社会资本负责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维护,30年合作期满无偿移交给政府。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回报机制是政府付费(不含管理养护费)。
(3)模块二配套管理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BOT),合作期30年(含5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合作期满无偿移交给政府。回报机制是使用者付费。
(4)项目公司需承担模块一及模块二的养护管理费,所需年管理养护费约1200万元每年。
7、评审办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3)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根据报名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投资人,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投资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投资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境外企业可不提交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财务实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11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等)
3、资质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含联合体)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应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园林专业、水利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资质证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应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
4、业绩要求
(1)申请人具备工程规模5千万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
(2)申请人具备工程规模5千万以上的园林工程业绩;
(3)申请人具备公园规划类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每项至少1个合格业绩。
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应在申请文件中包含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3)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6、其它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可填写附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登记表”(word文档)发至指定邮箱内,我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档。
2、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评审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
递交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9时(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4、采购人不接受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5、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于2016年11月11日9时30分开始评审,申请人需到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评审结果以公函形式通知各申请人。对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登记表
投标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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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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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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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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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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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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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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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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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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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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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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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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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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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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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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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情况 |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数 |
市采磋字[2016]028号 |
投标项目名称 |
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 |
备注:汇款购买标书的供应商请将汇款单扫描后以电子图片形式与上表一并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内。
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人: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录
1.资格预审须知..................................3
1.1.定义.........................................................3
1.2.项目概况.....................................................3
2.资格预审要求..................................9
2.1.资格要求:...................................................9
2.2.法律要求....................................................12
3.资格预审的程序和原则..........................13
3.1.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13
3.2.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13
3.3.项目采购人保留以下权利.......................................13
3.4.采购人的责任免除............................................14
3.5.资格预审结果................................................14
3.6.资格预审结果解释............................................14
3.7.保密........................................................14
3.8.资格申请人费用负担...........................................14
4.资格预审评审细则..............................14
4.1评审办法.....................................................14
4.2评审标准.....................................................15
附件一承诺函...................................20
附件二确认函...................................21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2
1. 资格预审须知1.1. 定义
项目采购人 /招标人 |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下称“规管局”) |
项目采购代理人 |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资格预审申请人 |
指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法注册的境内外企业。 |
供应商 |
指已通过资格预审,并申请参加本项目招标阶段的依法注册的境内外法人。 |
资格预审文件 |
指项目采购人在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发布的关于资格预审的程序和要求的文件,包括:须知、资格预审标准、资格预审的程序和原则、资格预审澄清答疑及相关附件等。 |
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 |
指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而制作的,表明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并提供有关情况的文件。 |
项目公司 |
指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为本项目之目的与政府指定的项目出资代表合资组建的有限公司。 |
1.2.1.项目名称
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2.标段名称:不划分标段
1.2.3.项目编号:
1.2.4.项目实施机构: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受晋中市人民政府授权,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该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1.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6.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两个模块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模块一总投资不高于9亿元,明细如下:
征地拆迁事项,征拆范围约为291.2公顷(4368亩),投资不高于4.45亿元。
河道治理水利工程,河堤及河道占地面积约133公顷(1995亩),包含河道疏浚、边坡修整、边坡绿化、堤顶道路、河道构筑物等工程内容,投资不高于1.55亿元。
生态治理工程,包含占地158.22公顷(2373亩)堤外红线范围内的沿河生态治理工程(不包含模块二的内容),投资不高于3亿元。
模块二:游憩服务管理建筑项目,投资不低于2亿元,红线范围内游憩服务管理建筑用地面积不超过生态治理用地面积的5%约118亩,由社会资本自主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优惠支持:企业在红线范围外文化产业园位置如有建设内容,政府可给予支持(属二期规划范围约400亩,该部分建设运营期满不移交,采用出让方式给项目公司)
模块一:建设期约为1年,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竣工日期2017年底。
模块二:建设期约为5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2.7.运作方式
1、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内容的不同,本项目分为两个模块操作,两个模块均由一个项目公司负责。
2、模块一的征地拆迁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政府向社会资本购买征拆服务,土地征拆服务验收合格后,政府按照3年期限向社会资本支付服务回报。
河道治理水利工程和生态治理工程,采用PPP模式(BOT)操作,合作期30年(其中含1年建设期、建设费用10年政府付费期),由社会资本负责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维护,30年合作期满无偿移交给政府。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回报机制是政府付费(不含管理养护费)。
3、模块二配套管理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BOT),合作期30年(含5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合作期满无偿移交给政府。回报机制是使用者付费。
4、项目公司需承担模块一及模块二的养护管理费,所需年管理养护费约1200万元每年。
1.2.8.合作期限
合作期30年,自政府与社会资本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2.9.确认函
采购人有权要求申请人在不迟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日提交关于是否确定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确认函(见附件二)。
1.2.10.资格预审原则
本次资格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中选定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
1.2.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与资格预审有关的报告、文件或介绍材料,以及资格预审申请人和采购人之间的往来通信和文件均须使用中文,但申请人提供的任何文献资料印刷品,只要随附有关段落的中文译文,均可以是另外一种文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伍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
1.2.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其他材料(材料将仅供评审参考);
……
说明:
1已实行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简介、项目班子组成情况等(需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
5“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为准,原则上以2015年为准,2015年审计报告未出的,可参考2014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9若申请人为联合体:
a.需提供各成员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为准,原则上以2015年为准,2015年审计报告未出的,可参考2014年审计报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业绩合同、联合体协议等相关资料。
b.资格预审后,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或联合体的成员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变更资料。如果上述变化导致联合体的总体资格条件降到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资格预审申请人总体资格能力的标准以下,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资格预审评估工作将完全依据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的资料。各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若申请人为境外投资企业,可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1.2.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标段,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等内容。
3)未按本章1.6.1项或第1.6.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资格审查委员会不予受理。
1.2.1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6年10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采购人应在2016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2016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视同已收。
1.2.15.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在2016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2016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视同已收。
1.2.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晋中市锦纶北路晋中市政务中心。
3)除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资格预审要求2.1. 资格要求:(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境外企业可不提交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二)财务实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11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等)
(三)资质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含联合体)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应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园林专业、水利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质证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应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
(四)业绩要求
1)申请人具备工程规模5千万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
2)申请人具备工程规模5千万以上的园林工程业绩;
3)申请人具备公园规划类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每项至少1个合格业绩。
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应在申请文件中包含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3名,其中财务投资人不得超过1名,财务投资人不承担工程施工建设任务。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一家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④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对申请人注册资本金、总资产、净资产的要求。
⑤业绩方面:组成投资人联合体其中一方达到要求即可。
⑥资质方面:本标段拟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投资人联合体其中一方达到要求即可;
2.2. 法律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的形式(见附件一)声明并保证:
1)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在过去五(5)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
4)在过去五(5)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5)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5)年内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3. 资格预审的程序和原则3.1. 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除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外,项目采购人不会增加任何其他资格预审标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即表明该资格预审申请人已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提出异议。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与招标。
3.2. 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存在实质性的不准确或实质性的不完全,项目采购人可以认为该申请人不合格。应项目采购人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时确认其仍然具备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格条件。如果经判断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则项目采购人有权拒绝向该申请人出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
3.3. 项目采购人保留以下权利有权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和/或拒绝所有的申请。在任何情况下有资格参加资格预审的实体将不少于2家。采购人可依法对本次采购的程序进行修改。
3.4. 采购人的责任免除项目采购人将不因上述第3.3条款规定而负任何责任。如果项目采购人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或拒绝所有资格预审申请,将立即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3.5. 资格预审结果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五(5)个工作日内,项目采购人会将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通过传真和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3.6. 资格预审结果解释应资格预审申请人书面要求,项目采购人将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解释评审的结果,但申请人不能要求项目采购人提供该结果的证据。
3.7. 保密有关资格预审及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项目采购人批准,资格预审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泄露与资格预审有关的任何信息。
3.8. 资格申请人费用负担资格预审申请人因参与本项目及资格预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由其自行承担。
4.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4.1 评审办法项目采购人将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凡是同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为合格申请人。
4.2 评审标准4.2.1初步审查标准
a)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b)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一致
c)申请文件的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d)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要求
e)资格预审申请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f)以联合体形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独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g)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消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4.2.2详细评审标准
|
a)具有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b)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c)境内企业具有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d)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成情况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e)申请人的资格标准、财务状况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表-2);
表-2:财务资格条件、业绩资格条件、施工资格条件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 |
110000 |
110000 |
22000 |
10000 |
6000 |
见资格预审公告 |
见资格预审公告 |
f)申请人在法律方面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办法(附表)
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申请人名称
件的标段一致;
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
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
申请文件份数
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
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
2.1初
步
审
查
标
准
件响应情况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2.1 |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与购买资格预审文 | |||
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要求 |
||
签字盖章情况 |
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联合体申请 |
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各 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独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的,申请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 格预审 |
||
资格预审申请文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消弱 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 实质性修改 |
||
2.2 |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否 |
||
社保及纳税证明 |
境内企业社保及纳税证明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资质等级 |
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联合体资质 |
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符合“资 格要求”第2.1.11项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 |
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是否提 供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证书及合法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 申请资格预审单位职工。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授信额度证明 |
申请人提供银行的授信额度证明符合资格预审文 件的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财务状况 |
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条件的项目业绩每项至少1个。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法律要求 |
申请人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 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
1.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依据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依据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够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并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审结果
1)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足2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采购方式进行。
附件一 承诺函承诺函
致采购人: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公司: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并保证:
(1)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我公司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在过去五(5)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我公司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
(4)在过去五(5)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我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5)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5)年内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我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二 确认函确认函
致采购人: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公司: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我公司于2016年月日接到贵方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
二、我公司经过对该项目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详细阅读,确定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将在规定的提交文件时间准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现予以确认!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七、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九、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十二、境内单位缴纳社保和纳税证明(各联合体成员);
十三、……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资格预审申请函
日期:
致: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1.经研究并充分理解了贵方资格预审文件后,下述签字人被授权正式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申请人”)并以申请人名义在此申请参加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名称)的资格预审。
2.随《申请函》附上确认下述情况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a)随《申请函》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b)随《申请函》附上我方最近一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在此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对我方所提交的与本申请书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其正确性,并可向我方银行查证我方财务状况。《申请函》作为授权信,已提供给任何一个可提供证明材料的有关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以使其提供你方认为需要的资料,从而便于贵方证实申请书中的声明和资料以及申请人的财力、经验及能力。
4.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与下列人员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管理人员 |
|
联系人员1: |
电话1: |
联系人员2: |
电话2: |
财务人员 |
|
联系人员1: |
电话1: |
联系人员2: |
电话2: |
5.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条件后作出资格预审的申请:
a)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如果其资格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须在招标截止日前提交变更资料以取得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的重新确认。
b)贵方保留下列权利:
(1)只选择最符合要求的申请人;
(2)拒绝或接受任一申请人;
(3)和取消资格预审程序,以及拒绝所有的申请;
c)贵方无须对前款行为负任何责任,并且没有向申请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6.作为本申请的附件,我们将附上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所占的出资份额。(本条不适用于独立申请人)
7.我们确认:(本条不适用于独立申请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任何此后形成的与项目有关的合同将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由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代表签署,联合体成员承担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并且将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所有成员承担的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声明资格预审申请函中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的任一细节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签字人 |
签字人 |
姓名: |
姓名: |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公司名称) |
(成员公司名称) |
(公章) |
(公章) |
签字人 |
姓名: |
(成员公司名称) |
(公章)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公司名称: |
(供独立申请人、联合体的牵头公司和成员公司分别填写)
独立申请人
联合体
1、一般资料 |
||||||||||
公司名称 |
||||||||||
独立申请人 |
是 |
联合体 |
是 |
联合体牵头公司是否 |
||||||
否 | 否 |
联合体成员公司是否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成立日期 |
||||||||||
经营年限 |
||||||||||
公司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地区号码 |
电话号码 |
||||||||
传真 |
地区号码 |
传真号码 |
||||||||
2、联系人员 |
||||||||||
综合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财务人员 |
||||||||
姓名 |
||||||||||
职务 |
||||||||||
电话 |
||||||||||
3、联合体资料 |
||||||||||
联合体名称 |
||||||||||
名称 |
国家 |
|||||||||
牵头公司 |
||||||||||
成员公司 |
||||||||||
4、授权声明 |
||||||||||
在此我(们)保证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授权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们)公司陈述和解释与本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有关技术和财务事宜。 授权人:被授权人: 签字:签字: 职务:职务: 日期:日期: (公章) |
||||||||||
五、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说明:
1、格式自拟,须明确:
①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该联合体的牵头人(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供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参与后续的投标事务(资格预审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传递),并且在中标后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工作。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确认申请文件将由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与分工,共同的工作及各自的责任及在为完成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中的股权。说明联合体的成员具备执行其所承担的责任的充足的经验和能力。
③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加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方可视为协议书有效。
3、申请文件附复印件,原件携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六、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自拟)
(后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八、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包范围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十、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包范围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 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各联合体成员)
诉
讼
情
况
诉
讼
情
况
诉
讼
情
况
诉
讼
情
况
诉
讼
情
况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诉 讼 情 况 |
||||
仲 裁 情 况 |
||||
|
十二、境内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各联合体成员)
十三、境内申请人缴纳社保和纳税证明(各联合体成员)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