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遥县园林绿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平遥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PPP项目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晋中-平遥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中资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遥县园林绿化局,招标文件售价:3,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遥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PPP项目”均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已由 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该项目包含3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惠济河景观廊带建设工程二期
平遥县惠济公园的范围为惠济桥至东外环桥两岸景观,景观面积约76000平方米。
(二)西外环绿化工程
平遥县西外环(汇通路)道路绿化工程,位于平遥县西外环路,本工程建设自中都路立交桥起,南至平泰线桥止,道路全长约4200米,绿线宽度约为98米,绿化面积约175500平方米。
(三)兴平路延伸段绿化工程
平遥县兴平路延伸段绿化工程,位于平遥县兴平路,本工程北侧自平遥县柳根西街起,南至南外环路,道路全长约1100米,绿线宽度约为70米,绿化面积约36900平方米。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7355万元,其中惠济河景观廊带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为2281万元;西外环绿化工程投资估算为4344万元;兴平路延伸段绿化工程投资估算为730万元。
实施机构为平遥县园林绿化局,采用BOT模式操作,合作期20年(其中含1年建设期),由社会资本负责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无偿移交给政府,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底。回报机制是政府付费;项目资本金要求20%,政府拟出资占股份15%(可协商调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0 万元。
3.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3.3.1财务要求: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7500元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3.3.2信誉要求: 声明 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
3.3.3业绩经验及资质要求:
在过去五年内,社会资本(含联合体)应具有园林绿化类3个及以上项目业绩经验。社会资本(含联合体)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3.3.4其他要求: 见资格预审文件 。
3.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3.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3.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 应具备分工所对应的资质条件及履约能力 ;
3.5.7其它要求: 见资格预审文件 。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 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按5.1执行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7年 1月 20日至 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 3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遥县顺城路197号财政局2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联合体申请人任一成员报名即可,在提交申请文件时组成联合体提交申请)。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月 16日 9 时 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平遥县顺城路197号财政局三层会议室 。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平遥县园林绿化局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15935454761
9.2采购代理机构: 中资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01252908
邮箱:11831814@qq.com
2017.1.20
中资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