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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徐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17-11-03 12:59:4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太原-清徐县 招标业主/代理: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1.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清徐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清徐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编号:GYZB-2017-01043,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本采购项目清徐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经获得清徐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获得县政府批准,项目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清徐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清徐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2招标编号:GYZB-2017-01043

    1.3项目实施机构: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4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1)一期工程维护,设备更换以及完善;

    (2)二期1.5万m³/d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3)建设主城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管线,总长度1300m,管径1000mm。

    1.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徐县污水处理厂

    1.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1.7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2.采购需求

    2.1项目运作方式说明:

    本项目既有改建部分,又有扩建部分,适合选择ROT方式,即改建-运营-移交方式。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2.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8,793.29万元

    2.3建设期:2年。

    2.4合作期限:3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限为28年。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要求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6业绩经验要求:投资过不少于3个污水处理项目,运营不少于2个污水处理项目,且具有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及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具备以上要求即可】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程序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有则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权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

    3.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资金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证明文件:①提供2014、2015、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楚的反映出企业财务运作状况正常)②提供2017年度任意一个月申请人纳税凭证③提供2017年度任意一个月申请人交纳的社保凭证;(8)检察院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按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各成员相关资料。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清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徐县文源路东段盛地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2有效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资格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099075198

    地址:清徐县文源路西段421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3734014411

    地址: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东10层1003室


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关键字:污水处理,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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