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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预中标结果公示
2018-02-01 01:40: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长治-沁县 招标业主/代理:  沁县交通运输局/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2.01 截止时间:  2018-1-25

摘要:本公告受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01,截止日期:2018-1-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预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沁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沁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ZLPPPCG-201707,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1、项目名称: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

    2、项目编号:ZLPPPCG-201707

    3、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1日

    4、公开招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5、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1月25日

    6、评标委员会名单:刘靖、汪伟、王玉凤、刘雯、李银梅

    7、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

    政府:

    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丽

    项目实施机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曹二伟、书记王秀锦、副局长张少东、副局长王永生、总工宋保堂、纪检书记王丽红、办公室主任李耀伟、路政大队队长李建斌、养护中心主任李刚、公路股股长王保平、公路股副股长郭霞、路政大队副队长张铁军、质检站科员李银梅

    县财政局:PPP主任郝高飞、孙爱红、采购中心主任王卫中、张昕凤

    县金融办:主任史得宏

    县发改局:副局长张小俊

    农发行:行长郭权

    政府特聘PPP律师:屈勇、张建云

    社会资本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基础设施公司总经理高强、基础设施公司书记兼经营经理李丽红、投资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薛全胜、投资事业部财务科长程罡、基础设施公司副总经理张强、基础设施公司核算科长赵慧珍、项目负责人杨远东、韩晓征

    8、预中标情况

    预中标社会资本: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晋财惠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街1号;

    山西晋财惠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南中环街529号A座20层2008室。

    法定代表人: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祁立柱;

    山西晋财惠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丁鸿运。

    9、预中标标的:

序号

指标

参数

1

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评标价(%)

6.48

2

日常维护费(元/平米•月)

0.38

3

中修费(每五年)(元/平米•次)

13.68

4

大修费(每十年)(元/平米•次)

27.36

 

    10、主要预中标条件:

    (1)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20年。

    (2)项目总投资: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79879.10万元。

    (3)合作范围

    ①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

    ②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90%。

    ③沁县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④合作期结束时,PPP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1、预中标结果公示期: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

    12、谈判备忘录(见附件);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联系人:王秀锦

    联系电话:0355-702330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王利民吕冲飞薛丽芸张雷

    电话:0351-4030638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附件:

    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会议时间:2018年1月3日

    会议地点:沁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谈判参会人员:

    政府:

    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丽

    项目实施机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曹二伟、书记王秀锦、副局长张少东、副局长王永生、总工宋保堂、纪检书记王丽红、办公室主任李耀伟、路政大队队长李建斌、养护中心主任李刚、公路股股长王保平、公路股副股长郭霞、路政大队副队长张铁军、质检站科员李银梅

    县财政局:PPP主任郝高飞、孙爱红、采购中心主任王卫中、张昕凤

    县金融办:主任史得宏

    县发改局:副局长张小俊

    农发行:行长郭权

    政府特聘PPP律师:张建云

    交通运输局特聘PPP律师:屈勇

    社会资本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基础设施公司总经理高强、基础设施公司书记兼经营经理李丽红、投资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薛全胜、投资事业部财务科长程罡、基础设施公司副总经理张强、基础设施公司核算科长赵慧珍、项目负责人杨远东、韩晓征

    会议主要内容:

    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17年10月31日完成潜在社会资本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评定工作,评选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晋财惠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本项目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以下简称“谈判工作组”)由县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农发行、政府特聘PPP律师组成。谈判工作组与社会资本于2018年1月3日举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项目实施机构经沁县人民政府同意,确认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晋财惠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沁县环湖旅游公路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

    采购结果确认如下:

    《PPP合同》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PPP合同章节、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各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

第一章

第二条

无2.1.3条

补充:2.1.3运营维护范围:

道路部分:道路(行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园林景观部分:包括北海区、瘦西湖区、西湖区、南湖区、河道等区域内的园林景观、建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原有的园林景观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除外)。运营范围:项目公司对项目可经营性资产进行合理开发,获得收益。

对于涉及旅游等专业性较强的可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由项目公司董事会决策,取得的经营收入直接用于抵减政府付费。

2、

第三章

第六条

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各前期相关工作费用以政府方与各受托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或结账凭证为依据,计入项目投资成本,若政府方已经支付,该等费用可抵顶政府方项目资本金,如超出政府方项目资本金部分由项目公司向政府返还(返还办法、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如政府未支付,该等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各前期相关工作费用以政府方与各受托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或结账凭证为依据,计入项目投资成本,若政府方已经支付,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首次资本金到位时即返还政府;如政府未支付,该等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3

第五章

9.1.1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申请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并使其保持有效,承担所有获得上述批准所需要的费用和支出。

乙方应申请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并使其保持有效,承担所有获得上述批准所需要的费用和支出。

4

第五章

第九条

无9.5条

补充:9.5项目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

9.5.1工程造价的确定:

(1)执行施工当期国家相关计价标准,审计在提交竣工决算90天内完成。

(2)合作期内,人工、材料、机械按照沁县当地同期的实际市场价执行。甲乙双方共同调研后,甲方按实际调研的市场价定期出台当地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的时效价文件。

(3)合作期内,如遇国家及省市、部颁及行业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调整性文件,按最新的定额、人工、材料、机械等有关调整文件执行。

9.5.2清单规范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ZSBN151141568);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0854-2013);

(5)《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855-2013);

(6)《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0856-2013);

(7)《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0857-2013);

(8)《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0858-2013);

(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10)《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晋建标字[2014]138号)。

9.5.3定额

(1)《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2)《公路工程定额应用释义》;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理解与应用(JTG/TB06-02-2007);

(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

(5)《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

(6)《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晋交公字[2005]425号);

(7)《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

(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1);

(9)《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1);

(10)《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1);

(11)《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1);

(12)《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1);

(13)《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1);

(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1);

(15)《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1);

(16)山西省定额站发布的2011序列定额勘误、解释;

(17)《水利部预算定额》(2002)。

9.5.4其他文件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2)《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晋交建管发[2013]229号);

(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晋交建管发[2016]183号);

(4)《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

(5)《公路绿化工程估算指标》(DB14/T1108-2015);

(6)《山西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

(7)《关于发布采空区注浆投骨料、水泥土深层搅拌桩地基处理桥梁维护与加固等三项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晋交建管发[2014]215号);

(8)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规定的通知(晋建标函[2016]383号);

(9)《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2017]97号)。

5

第五章

10.1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征地。项目合作期内的临时用地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

项目合作期内的临时用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6

第五章12.4.1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建设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建设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但不得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

7

第五章

14.4

14.4.1当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要求的变更时,本合同应视为在当日作出了修改,双方须遵守其各自在修改后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4.2乙方要求的变更引起成本增加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要求的变更使得本项目总成本降低的,则该等降低所带来的直接成本减少及对应产生的收益部分,甲方、乙方按照出资的比例分享收益。

14.4当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要求的变更时,本合同应视为在当日作出了修改,双方须遵守其各自在修改后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

第五章

15.2

乙方保证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修复由材料、工艺、施工、设计、技术缺陷或乙方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及其设施和设备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乙方保证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内,修复由材料、工艺、施工、设计、技术缺陷或乙方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及其设施和设备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9

第六章

第十七条

无17.1.3(7)条

17.1.3(7)乙方的运营维护活动必须服从政府方的管理,对于确实因维护需要中断服务、封闭作业的,应提前制定作业方案和作业计划,报政府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0

第八章23.5.2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期后个月的期间内,修复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营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乙方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及/或环境污染责任。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期后24个月的期间内,修复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营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乙方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及/或环境污染责任。

11

第八章23.12

甲方应自费获得所有的批准或使之生效,并采取其他可能为移交和转让所必需的行动。因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而发生的税费,项目公司不负责承担。如果乙方未按第23条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移交,甲方为此发生支出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从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中扣除。

甲方应自费获得所有的批准或使之生效,并采取其他可能为移交和转让所必需的行动。因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而发生的税费,项目公司不负责承担。如果乙方未按第23条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移交,甲方为此发生支出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从移交保函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另行索赔。

12

第九章

24.1

合同履约保函的金额为本项目可研批复静态投资的%,即人民币【】万(小写:¥【】)元。

合同履约保函的金额为本项目可研批复静态投资的1%,即人民币【柒佰陆拾万陆仟柒佰捌拾玖元】(小写:¥【7606789】)元。

13

第九章

24.2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中标社会资本】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函。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且在乙方出具运营维护保函前,甲方向【中标社会资本】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函。

14

第九章

25.1

运营维护保函的保函金额为本项目可研批复静态投资的%,即人民币【】万(小写:¥【】)元。

运营维护保函的保函金额为本项目可研批复静态投资的0.3%,即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贰仟零叁拾陆元柒角】(小写:¥【2282036.7】)元。

15

第九章

25.2

本项目合作期满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运营维护保函。

本项目合作期满后30日内,且在乙方出具移交保函前,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运营维护保函。

16

第九章

26.1

乙方应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前日内向甲方出具移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9《移交保函》规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为甲方接受的其他格式的银行保函,作为其履行项目移交义务的保证。

移交保函的保函金额为本项目可研批复静态投资的%,即人民币【】万(小写:¥【】)元。

乙方应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出具移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9《移交保函》规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为甲方接受的其他格式的银行保函,作为其履行项目移交义务的保证。

移交保函的保函金额为本项目可研批复静态投资的0.3%,即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贰仟零叁拾陆元柒角】(小写:【2282036.7】)元。

17

第九章

26.2

移交保函在本项目移交完毕12个月后到期,甲方应在到期日后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移交保函。

移交保函在本项目移交完毕12个月后到期,甲方应在到期日后30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移交保函。

18

第十一章29.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4和附件5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催告,如甲方在催告通知出具后的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的可用性服务费或运维绩效服务费外,还应自催告通知发出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4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催告,如甲方在催告通知收到后的 30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的可用性服务费或运维绩效服务费外,还应自催告通知发出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贰点五(0.0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9

第十一章29.2.1

如中标社会资本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如中标社会资本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20

第十一章29.2.3

乙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开工、竣工验收日前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金额的万分之违约赔偿金。

乙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开工、竣工验收日前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金额的万分之贰点五违约赔偿金。

21

第十一章29.2.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移交项目设施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移交项目设施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22

第十二章32.2

如果争议未能根据第32.1条解决,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如果争议未能根据第32.1条解决,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长治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23

附件4

附件5

附后

原附件4及附件5综合成新附件4附后

 

    本备忘录一式捌份,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各执叁份,咨询机构、律师各执壹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为签署页】

    各方签署: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

    【社会资本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8年月日

    原附件4:可用性绩效指标及付费

    一、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

    在建设期,项目实施机构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变更等方面进行监理,同时政府相关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政府方在施工质量、工期及施工进度安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对施工方提出要求,若未达标除要求项目公司进行整改外,还可根据《PPP项目合同》的要求兑取建设期履约保函中相应的数额。

    项目完工后,以项目设施通过政府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经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考核评价确认,为政府支付服务费的前提条件。

    建设期考核标准

类别

要求

标准

质量

公路、桥涵、沿线交通设施符合JTGF80/1-20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符合规范

照明符合CJJ8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

符合规范

工期

自开工日至竣工验收日不超过2年

满足合同要求

投资

原则上以项目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符合要求

环境保护

符合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符合标准

安全生产

参照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符合标准

    注:若国家、行业、地方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则上表中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新出台标准、规范、规程、办法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

    二、付费机制安排

    1.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确定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在运营期内根据政府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项目建设成本以及税收等各种因素计算,并经沁县财政局核定后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

    年度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

    年度可用性服务费=P×

    n: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20年。

    i:为社会资本的全投资综合回报率(含所有税费)。

    P:为经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的项目总投资减去政府承担的项目资本金。

    建设总投资包括:

    ①建设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总价:以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准;

    ②设备购置费:按照设备购置合同价格计入;

    ③其他费用:包括与各方所签订的合同或结账凭证以及建设期项目公司管理费;

    2.付费安排

    支付时间及进度为每个运营年度支付一次,每个运营年度结束后的三十(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甲方审核无异议后在三十(30)日内完成支付。第一个运营年度是自运营日起算12个月,依此类推。原附件5: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及付费

    一、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

    本项目运营期内,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将针对乙方所提供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桥梁养护、照明绿化养护等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季度考核、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标准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协商确定)。

    1、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考核项目设施的维护情况,主要考核内容建议如下(具体考核标准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协商确定):

    日常考核内容及标准

项目设施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具体标准双方谈判确定)

行车道、自行车道

(30分)

技术状况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0-2009)中的规定对本项目道路进行养护。

养护要求

路面养护应包括:路面基层、路面面层、路缘石、检查井等。对路面应经常巡查,并应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0-2009)及相关国家、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并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升级版的要求。路面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

扣分

路面:

裂缝宽度大于2mm,长度大于5m,扣0.15分,每增加1m扣0.05分,以此类推。

开裂成网格状,外围面积2㎡以内,扣0.5分,面积每增加1㎡的扣0.5分,以此类推。3m直尺横向范围内,凹槽深大于30mm,长度大于2m的,扣0.5分,每增加1m加扣0.3分,以此类推。

直尺范围内沉陷深度大于20mm,下沉面积2㎡以内的,扣1分,面积每增加1㎡扣0.5分,以此类推。

在1m范围内隆起高度大于20mm,每一处扣0.3分。

面层脱落且深度小于20mm,外围面积大于1㎡的,扣0.5分,面积每增加1㎡扣0.3分,以此类推。

路面材料松散成洞,深度大于20mm,面积小于0.5㎡的,扣0.5分,面积每增加0.5㎡的扣0.3分,以此类推。

井周或路面边缘材料剥落破损,凸凹差大于5mm,长度大于1m的扣0.25分,长度每增加1m扣0.25分,以此类推。

路面与井框高差大于20mm的,每一处扣0.5分。井框发生明显晃动,对车辆通行产生影响,每一处扣0.5分。

沥青路面严禁用水泥砼修补,发现一处扣0.5分,主干道未按车幅修补,发现一处扣0.5分;修补平整度不符合要求、麻面、蜂窝,外观质量不合格等,每处扣0.5分。

路面积水深度超过5mm,面积在2㎡以内,扣0.3分,每增加1㎡加扣0.2分,以此类推。

路肩破损、坑洞,深度大于20mm,面层离壳、拱包,每处扣0.2分。

人行道

(20分)

技术状况

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中的规定对本项目道路进行养护。

养护要求

人行道养护应包括:人行道基层、面层及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缘石、树池和踏步等。对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经常巡查,并应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及相关国家、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并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升级版的要求。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

扣分

人行道砖每缺失一块扣0.25分,每松动一块扣0.1分。

以3m直尺范围内沉陷深度大于30mm,面积在1㎡以内的,扣0.5分,面积每增加1㎡,加扣0.3分,以此类推。

相邻高差大于20mm,每一处扣0.1分。盲道中断或存在障碍物,每一处扣0.3分。破碎断裂每一块扣0.1分。勾缝不饱满或不整齐每一处扣0.2分。

未设无障碍通道,每一处扣0.3分;无障碍通道不规范,每一处扣0.2分。

侧平石缺失每一块扣0.5分,松动每一块扣0.2分,相邻高差大于15mm,每一处扣0.1分,破碎断裂每一块扣0.25分。

修复的人行道砖与原有人行道砖砖材不一致,每处扣2分。

桥涵(30分)

技术状况

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中的规定对本项目桥涵进行养护。

养护要求

桥涵养护应包括:桥梁、桥梁上部结构、桥梁下部结构、通道、涵洞等。对桥梁应经常巡查,并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及相关国家、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并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升级版的要求。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

桥梁(20分)

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规程,杂草蔓生。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

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碎边;砼桥面是否有剥离、渗漏,钢筋是否露筋、锈蚀,缝料是否老化、损坏,桥头有无跳车;

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很容易否堵塞和破损;

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护栏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以及桥梁其他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涵洞(10分)

进水口是否堵塞、沉砂井有无淤积、洞内有无淤塞及排水不畅;洞口周围是否有杂物堆积,涵洞是否清洁、漏水;周围路基填土是否稳定和完整;涵洞结构是否有损坏

照明(6分)

照度(2分)

1、道路照明分为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要符合CJJ45要求。

2、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可适度调整道路照明的亮度、照度,实行分时、分路段控制。

设施运行(2分)

1、亮灯率达98%,照明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

2、当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结合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照度水平等情况,科学确定道路照明设施的启闭时间,按照规定时间启闭照明设施。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及时开启照明设施。

灯具(2分)

1、应定期对灯具进行功能性检测和清洗;照明灯具清洗至少每年一次;照明灯具功能性检测应当从灯具正常寿命前3个月开始实施。

2、自发现灯具损坏或接到灯具报修后4小时内,完成对损坏灯具的补装、更换。

3、除灯具更换外,道路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应当于24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修复。

交通设施(10分)

交通标志(3分)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路面标线(3分)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及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2;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产允许出现折线,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每处减1分;

波形钢梁护栏(2分)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每处减2分;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右2分;

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里程碑、百米桩

(2分)

突起路标外观应美观,尺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面无明显的划伤、裂纹。不符合要求每处减2分;

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拆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与道路曲线相吻合,线形圆滑、顺畅。不符合要求每处减2分;

突起路标粘结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不符合要求每处减2分。

绿化(4分)

植物(2分)

植物生长正常;

树形完美,叶片健壮,正常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核实。

病虫害控制

(2分)

定期检查、打药,防治病虫害,保持植物、草坪健康生长。

 

    日常考核最终得分按付费周期每年汇总计算一次,取当期全部月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值。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考核社会满意度、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

    季度考核内容及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具体标准双方谈判确定)

1

公司管理

(20分)

公司管理规范,按规定上报管养计划、设立台账

2

与行业管理部门

沟通配合情况

(10分)

与行业管理部门建立良好沟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在行业管理部门总体目标下开展各项工作

3

项目设施维护情况

(20分)

项目设施完好,设备运行良好

4

服务管理考核

(10分)

规章制度完善,执行制度,落到实处

5

档案记录考核

(10分)

维护、维修记录完整规范

6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分)

发现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及时

7

社会满意度

(20分)

对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季度考核最终得分按付费周期每年汇总计算一次,取当期全部季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值。

    季度考核中还应对项目公司创新情况进行记录,载明项目公司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改进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立足项目,挖掘新的经营内容等情况,在运营年年底汇总并分析创新成果。

    3、随机巡查

    甲方可以随时对项目设施进行巡查,如发现缺陷,立即通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巡查一般不进行打分,一般不作为项目公司违约情形处理,除非巡查时发现的缺陷会导致项目设施可用性降低、项目设施使用受到严重影响。无论是考核还是巡查,项目公司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否则沁县主管部门可根据相关约定兑取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维护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4.付费周期内最终考核汇总得分(付费依据)

    付费周期内当期最终考核结果按季度考核分数占权重30%,日常考核分数权重占70%进行计算,作为付费依据。

    绩效考核评分公式:

    C=(A×30%+B×70%)

    C:当期考核分数

    A:最终季度考核分数

    B:最终日常考核分数

    考核均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并将评分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标准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每个等级标准设定原则如下:

    ①能够对项目公司形成有效激励,保证投入与回报的均衡性;

    ②能够有效激励社会资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统筹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控制。

    运营绩效考核分数与运营绩效服务费支付挂钩,即运维绩效付费按照绩效考核分数进行支付,相应的付费比例见下表:

    运维绩效考核表

绩效考核分数

考核等级

付费比例

80分及以上

良好

100%

60分及以上—80分

合格

95%

60分以下

不合格

整改,不付款

 

    二、付费安排

    1.运维绩效服务费数额的确定

    E=C×S

    C:年度运维费用(含利润)

    S:运维道路面积(m2)

    年运维费用确认:

    (1)运维期内项目公司按年度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政府方审核机构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备案,确认项目公司当年的运维费用。

    (2)缺陷责任期内,因项目公司原因或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缺陷责任期以外,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运维费用,由政府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

    2.付费安排

    本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支付时间及进度为每个运营年度支付一次,每个运营年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甲方就项目公司的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及运营维护成本进行审定,并在审定后三十(30)日内完成支付。

    新附件4:政府付费及绩效考核指标

    一、政府付费

    (一)付费机制

    根据财办金〔2017〕92号文规定: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要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项目建设成本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等于30%。

    本项目付费公式如下:

    政府年度付费=年度可用性付费+年度运营维护绩效付费-K1(工程费用×30%/20+年度运营维护绩效付费)。(公式1)

    其中:

K1:年度绩效付费考核折减系数,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的结果,K1取值按0%2%确定(具体取值见表四《运维绩效考核付费表》)。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确定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在运营期内根据政府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项目建设成本以及税收等各种因素计算,并经沁县财政局核定后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

    年度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

    年度可用性服务费=P×(公式2)

    n: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20年。

    i:为社会资本的全投资综合回报率(含所有税费)。

    P:为经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的项目总投资减去政府承担的项目资本金。

    建设总投资包括:

    ①建设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总价:以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准;

    ②设备购置费:按照设备购置合同价格计入;

    ③其他费用:包括与各方所签订的合同或结账凭证以及建设期项目公司管理费;

    (3)运维绩效服务费数额的确定

    E=C×S(公式3)

    C:运维费用单价(含利润)

    S:运维面积(m2)

    年运维费用确认:

    ①运维期内项目公司按年度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政府方审核机构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备案,确认项目公司当年的运维费用。

    ②缺陷责任期内,因项目公司原因或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缺陷责任期以外,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运维费用,由政府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

    (二)付费安排

    年度服务费包括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及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

    为保证银行贷款顺利还本付息,项目进入运营期后,以第一年的年度服务费为基数,政府方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分两次完成当年服务费的支付。

    待第二年6月30日前,以项目公司经审计确认的第一年的年度服务费额为准,在第二年6月30日前向项目公司付费时,政府方将差额部分一并核增/核减,差额部分不计利息。

    在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发生年度服务费时,以当年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按照上述付费安排逐年实施。

    二、考核指标

    (一)建设期及竣工验收

    建设期及竣工验收考核主要是对项目可用性及成本控制的考核。包括建设中的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管。

    项目实施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考核。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CJJ1BD1-2014)、《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20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_82-2012)、《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59-2008)等国家相关规定对项目各部分进行竣工检验考核。考核结果通过则运营期内政府方按PPP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直接付费,考核结果不通过则按PPP合同相关条文处理。

    建设期考核标准见下表:

    建设期考核标准

类别

要求

标准

质量

公路、桥涵、沿线交通设施符合JTGF80/1-20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符合规范

照明符合CJJ8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

符合规范

工期

自开工日至竣工验收日不超过2年

满足合同要求

投资

原则上以项目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符合要求

环境保护

符合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符合标准

安全生产

参照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符合标准

    注:若国家、行业、地方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则上表中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新出台标准、规范、规程、办法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

    政府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合规性进行监督。最终数据以竣工审计决算为准。具体指标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应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

    (二)、运营期

    本项目包括公路、城镇道路、园林景观、市政工程等多个专业,考核指标分述如下:

    1、公路

    运营期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项目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对公路运营维护记录等资料完整性进行考核;二是对公路运行维护记录工程进行实地考核和统计,考核评分60分以下,整改验收合格后达到政府付费标准。

    绩效评价按每半年评价一次。

    运营期绩效考核评分表见下表。


    运营期绩效考核评分表表一

考核条款

考核内容和方法

分值

考核标准

分类

序号

考核项目

(一)基本

情况

1

维护人员配备

1、查阅档案资料及人事编制资料,检查公路和景观绿化等部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

2、与维护人员交流,了解其对项目熟知情况。

15

1、配备有相应数量的维护人员得5分,否则不得分。

2、维护人员熟知业务程度得1-10分。

2

制定运营维护手册和管理制度

1、查看是否制定企业标准、运营操作手册和管理制度。

2、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3、各岗位责、权、利明确清晰。

20

1、已制定的得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制度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得1-10分。

3、各岗位责、权、利明确清晰程度得1-5分。

3

资料齐全、良好,更新及时。

查看图纸、档案和设备资料的保管情况

15

查看图纸,档案和设备资料确保齐全、规范性得1-15分。

4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人身保护

1、查看保护装置的提供情况。

2、查看定期培训计划的记录。

15

1、根据是否提供保护装备,及提供情况得1-10分。

2、进行定期指导培训的得1-5分。

(二)运维

养护

1

建立跟踪记录卡

建立维护跟踪记录卡等台账

10

1、建立了跟踪记录卡的,内容完备、详尽的,得10分。

2、建立了跟踪记录卡的,内容不够完备、详尽的,得2-8分。

3、未建立的不得分。

2

环湖路-

关联工程

1、公路养护质量。

2、安全维护生产。

90

考评标准如下:

是否符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1120-2007)中标准得1-90分。

(三)应急

预案

1

应急预案方案

查阅应急预案方案,是否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15

1、建立应急预案的得5分。

2、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得1-10分。

2

应急预案的技术、物资和人力的储备保障。

应急预案中人力、物资及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

20

1、成立内部应急指挥部及工作分工情况得1-10分。

2、应急预案中需要的物资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得1-10分。


 

    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1120-2007)的有关规定,公路技术状况包含路面、路基、桥隧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部分评价内容。具体技术状况用公路技术状况指标(MQI)和相应分项指标表示,MQI和相应分项指标的值域为0-100,分为优、良、中、次、差五个等级。公路技术状况标准及公路技术状况评价指标及要求见下表。

    公路技术状况标准表表二

 

评价

等级

不合格

MQI及各等级分项指标

90

≥80,<90

≥70,<80

≥60,<70

<60


 

 

    公路技术状况评价指标及要求表表三

 

内容

标准规定频率

路面PQI

路面损坏PCI

1年2次

路面平整度RQI

1年2次

抗滑性能SRI

1年1次

路面车辙RDI

1年2次

结构强度PSSI

抽样检测

路基SCI

1年2次

桥隧构筑物BCI

采用最新评定结果

沿线设施TCI

1年2次


 

 

    说明:表一中(一)基本情况和(三)应急预案合在一起满分为100,占整体分值30%;(二)运维养护中每条公路运营情况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所得的分数+建立跟踪记录卡项得分为(二)运维养护的最终得分,满分为100分,占整体分值为70%。

    将各指标得分相加,得出项目运营期考核得分。

    运营绩效考核分数与运营绩效服务费支付挂钩,即运维绩效付费按照绩效考核分数进行支付,相应的付费额度见下表:

    运维绩效考核付费表表四

 

绩效考核分数

考核等级

付费额度

80分及以上

良好

见公式1,其中K1=0%

60分-80分

合格

见公式1,其中K1=0.5%

60分以下

不合格

整改验收合格后,付费见公式1,其中K1=2%


 

 

    2、园林景观

    运营期内,实施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PPP项目合同》标准针对项目公司所提供的运营、维护等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半年考核、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日常考核内容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表一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具体标准在合同中明确)

河道整治工程

(6分)

河底整治

(3分)

河底部坡度顺畅、平整,无缺损、塌陷。

河底无高杆植物和垃圾,淤积物不成堆。

河堤整治

(3分)

河堤顺畅、平整,无缺损、塌陷,缝隙上无杂草、垃圾,

护栏、警示标志等警示设施保持完好。

道路工程

(4分)

主干道

(2分)

路面干净平整,无缺陷、松动、缺损等;

标志完整、规范、整洁。

次干道、巷道

(2分)

路面干净平整,无缺陷、松动、缺损等。

建筑物、构筑物部分日常维护

(8分)

门、窗

(2分)

玻璃无破损,五金配件完好,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响。

建筑物外立面

(2分)

外墙粉刷或镶贴均不得有脱落、开裂、松动等不安全因素,严重污染需及时清理;

修缮后保持统一的设计风格。

内墙、顶粉刷、装饰

(2分)

内墙、顶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修补后应保持原墙面、地面色差、材质一致,装饰面层应保持完好,不得有安全隐患、严重破损。

屋面防水、保温层

(2分)

不能有气鼓、碎裂、断裂、缺损。

铺装

(10分)

铺装

(4分)

平整完好,无沉陷、松动、拱起、缺损等现象。

小景观

(6分)

完好,无污损、无安全隐患,有安全标识。

绿化

(12分)

植物

(3分)

植物生长正常;

树形完美,叶片健壮,正常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核实。

草坪

(3分)

无杂草;

草种纯,无空秃,生长季节不枯黄;

有明显的标识,禁止踩踏。

病虫害控制

(3分)

定期检查、打药,防治病虫害,保持植物、草坪健康生长。

设施、卫生

(3分)

完好,无损,整洁。

给水消防系统

(16分)

水井

(2分)

水井应定期进行水井维护,避免水井出现一些问题造成水井不能正常使用。

公共设施内给水系统

(2分)

管道畅通,正常作用;器具、洁具完好无损。

清水池

(2分)

定期水池的清洗、消毒,阀门、浮球阀的检修;

水质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消毒设施

(2分)

系统正常,定期检修。

加压泵站

(2分)

系统正常,定期检修。

管网

(2分)

系统正常,管道畅通;无明显异味。

室外消火栓系统

(2分)

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检修。

干式灭火器、防毒面具

(2分)

配置规范、数量满足要求,定期更换。

排水系统

(6分)

管网

(3分)

系统正常,管道畅通;无明显异味。

污水处理设施

(3分)

系统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电力、电信系统

(6分)

线路

(2分)

线路运行功能正常,接地良好;临时线路无裸露,有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

设施

(2分)

变(配)电系统运转正常,设施、设备完好;

弱电系统

(2分)

弱电系统运行正常,配件安装牢固、表面观感完好;

环境卫生

(20分)

公共区域

(4分)

路边清洁,村内无杂物、路边、沟边、池塘边、河边无垃圾、墙体、线杆上无张贴小广告及过期标语,路面净、树穴墙根净、雨水口净、垃圾桶体净,摆放整齐。村庄内有绿化带的路段,每日捡拾绿化带内的漂浮物,主辅街道无杂草。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

保洁人员

(4分)

保洁人员统一着标志服,保洁工具齐全、保持干净整洁。

垃圾清运

(4分)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垃圾桶内垃圾确保每天最少清运一次,

垃圾清运车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文明作业;

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要车走地净、垃圾桶复位,摆放整齐。

严禁垃圾清运车辆撒漏。

垃圾桶保洁

(4分)

桶内垃圾不超过2/3,及时清理,外表光亮、无污迹、无锈迹、粘附物,无异味,垃圾桶周围无散落垃圾。

公厕

(4分)

及时对公厕进行清理和保洁,确保公厕内地面整洁,地面无积水、积尿、杂物,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公厕内墙面、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内墙光洁,外墙整洁。厕内外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日常考核最终得分按付费周期每年汇总计算二次,取当期两个季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值。

    (2)半年考核

    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主要考核公司管理、社会满意度、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

    半年考核内容及标准表二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具体标准在协议中明确)

1

公司管理(40分)

公司管理规范,按规定上报管养计划、设立台账

2

与项目实施机构沟通配合情况

(10分)

与甲方建立良好沟通,服从项目实施机构统一调度,在全县综合村庄整治总体目标下开展各项工作

3

应急事件处理

(10分)

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

各类投诉处理

(10分)

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对存在问题不推诿,投诉处理率达100%,记录详细规范

5

重大活动配合

(10分)

重大事件配合好,交代任务及时完成

6

媒体舆论情况

(10分)

不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不发生有责新闻媒体曝光

7

社会满意度

(10分)

对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半年考核最终得分按付费周期每年二次,取当期实际考核分数值。

    (3)随机巡查

    实施机构可以随时对项目设施进行巡查,如发现缺陷,立即通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或按实施机构要求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巡查一般不进行打分,一般不作为项目公司违约情形处理,除非巡查时发现的缺陷会导致项目设施可用性降低、项目设施使用受到严重影响。无论是考核还是巡查,项目公司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否则市主管部门可根据相关约定兑取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维护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4)付费周期内最终考核汇总得分(付费依据)

    付费周期内当期最终考核结果按半年考核分数占权重30%,日常考核分数权重占70%进行计算,作为付费依据。

    绩效考核评分公式:

    C=(A×30%+B×70%)×(1+K2)(公式4)

    C:当期考核分数

    A:最终半年考核分数

    B:最终日常考核分数

    K2:创新奖励系数,根据日常考核记录、半年考核评判的结果,K2取值按0%~2%确定(具体取值见表三《运维绩效考核付费表》)。

    考核均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并将评分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每个等级标准设定原则如下:

    ①能够对项目公司形成有效激励,保证投入与回报的均衡性;

    ②能够有效激励社会资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统筹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控制。

    (5)考核与运维绩效服务费

    运营绩效考核分数与运营绩效服务费支付挂钩,即运维绩效服务费按照绩效考核分数进行支付,相应的付费额度见下表:

    运维绩效考核付费表表三

 

绩效考核分数

考核等级

付费额度

80分及以上(见公式4,其中K2=2%)

良好

见公式1,其中K1=0%

60分-80分(见公式4,其中K2=0%)

合格

见公式1,其中K1=0.5%

60分以下(见公式4,其中K2=0%)

不合格

整改验收合格后,付费见公式1,其中K1=2%


 

 

    (三)移交考核

    项目公司在移交前6个月内,应对项目设施进行全面的维护。移交时应保证公路设施系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项目公司有义务接受沁县交通局的监管,接受并配合其组织的检查及考核。政府方有权依PPP合同约定进行绩效量化打分。

    注:本考核办法在施工图出具后,将根据实际工程建设和运营内容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1日

关键字:公路,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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