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忻州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忻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征求意见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忻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忻州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忻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编制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拟采购编制忻州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项目,依据忻州市财政局忻财购〔2018〕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8年5月2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忻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采购预算:
编制市级总体规划1个、6个专项规划1套和实施方案1个,预算资金78万元,由市级财政负担;15个县(市、区)每县编制总体规划1个,6个专项规划1套和实施方案1个,每县预算资金38万元,由各县级财政负担。
三、论证事项:
(一)编制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包括:忻州市,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15个县(市、区)。
总体规划:编制市级1个,县级共15个。
编制市级专项规划1套,县级专项规划共15套。每套规划包括6个专项:(1)产业兴旺专项规划;(2)生态宜居专项规划;(3)乡风文明专项规划;(4)治理有效专项规划;(5)生活富裕专项规划;(6)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创新专项规划。
实施方案:市级1个、县级共15个。
(二)编制要求
1、规划编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
2、规划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规划编制要求吸收国家、省级相关专家。
4、规划编制要与国民经济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衔接,要充分了解忻州市社会发展情况,同时结合省内外先进做法,充分理解专项规划的内涵,符合专项规划实施意图,体现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突出重大计划、重大行动、重大工程。
5、实施方案要求操作性强,具体可行。
(三)完成时限
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四)规划审定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论证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同时报市政府备案;《实施方案》由同级党委、政府印发并组织实施。
四、专家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韩玉峰(忻州市规划勘测局高级工程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方案搭配,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执行,规划编制要突出重大行动、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执行。
3、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牵头编制专项规划。
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后应组织专家论证及部门讨论,相关意见修改完毕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结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是必需的。
胡慧卿(忻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高级工程师):
忻州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领导组主办忻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市级1套、县级15套)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山西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这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构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以及改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平安乡村,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但在编制过程中,各地应充分了解本地社会发展情况,体现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突出“三大重点”工程,同时编制规划要与国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衔接。
结论:忻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具有必要性和前瞻性。
王建增(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人文地理学副教授):
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构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起到统筹引领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需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特别是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科学合理地进行系统衔接。
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应充分调研,特别是对重大计划、重大工作。
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针对不同地域可分步骤、分时间制定,充分体现其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结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是具体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必要的工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48号
邮编:034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崔文科
电话:18035024866
忻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