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柳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柳林县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吕梁-柳林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柳林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ZKGC2018-04-027,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柳林县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PPP项目由柳林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授权柳林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工作。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林县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PPP项目
2.2项目编号:ZKGC2018-04-027
2.3项目授权主体:柳林县人民政府
2.4项目实施机构: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2.5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政府方出资代表:吕梁柳林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7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柳林县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8项目总投资:27249.49万元。
2.9建设内容:柳林县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PPP项目共有7个分类项目,分别为:(1)县公路改造项目;(2)乡公路改造项目;(3)窄路基路面改造项目;(4)危桥改造项目;(5)隧道改造;(6)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行政村双通任务完善工程。
包括15条公路55.152km,康家沟大桥1座,15条安防处治26.721km,1座危桥,1座危隧,以及涉及46个村43条公路的行政村双通完善工程。
2.8合作期限:合作期1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2.9项目运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
(2)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政府指定的出资主体与成交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组建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并在合作期限内对项目公司进行现场监督以及绩效考核。
(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银行贷款投资资金融资。政府不对项目融资进行担保。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约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0年),运营维护期(由PPP项目合同约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间,项目公司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入获得项目回报。
3、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一)至(六)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道路建设领域投资、建设或运营维护等方面的经验。
3.2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成员之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具有至少一项公路工程PPP业绩,以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3.5财务要求:
(1)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
(2)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结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
(3)在2017年末净资产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6申请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贰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当满足本公告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3.2条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联合体协议由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
(3)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公告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5条要求,并应在联合体中相对控股;
(4)联合体至少一方须具备本公告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3条要求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6)联合体各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PPP合同,联合体各方就PPP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行为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联合体授权代理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8)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8信誉要求: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没有“行政处罚”、“黑名单”、“已启动惩戒措施”等不良信用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和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近3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最近一次有效的纳税证明和交纳社保凭证;
(4)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授权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对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查询);
(8)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9)业绩证明资料。
5.3如为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本项第1、2、3、7、8条要求资料,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方须提供本项第4、9条要求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7层3号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柳林县财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采购监管机构监督。
8、其他说明
8.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03586692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刘世峰、陈晨、邸明、郜正浩
电话:0351-2772689
邮箱:zzkt04@163.com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