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理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长治-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福耐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因工作需要,拟对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理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10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名称: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理项目
采购预算:1337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长治市尚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终端和湿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投入使用,不能满足当前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要,如不及时建设,生活垃圾将严重恶化城市环境。根据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1次的会议要求,特建设湿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处理设备。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现决定购置新建湿垃圾大件垃圾厂房相关设备:湿垃圾处理设备、大件垃圾处理设备等。采购需求如下:
1.该项目设备为垃圾处理设备,处理湿垃圾量约为25吨/日、处理大件垃圾量为5吨/小时。
2.采购预算为1337万元
3.乙方(为各潜在供应商)负责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人员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费用、人员费、公用工程费、管理费、利润、风险承揽费、税金等。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水质检测,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为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相关费用说明如下:
(1)设备费用:包含系统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2)人工费:包含人员工资、保险、食宿、劳保用品、医疗风险费用等;
(3)公用工程费:系统运行需要的水。电等费用;
(4)设备维修保养费:保证系统日常稳定运行需要的设备保养、维修、配件更换等费用;
(5)管理费:系统正常运行日常管理费用;
(6)利润:系统运行商合理利润;
(7)风险承揽费:系统运行过程中各种检查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8)税金:系统运行费用对应的税收。
4.处理垃圾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5.在运营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验收方法
设备安装完成、调试结束正常运行后由甲、乙双方及环保部门对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检测、验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运行过程中,乙方对该项目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检测,保证达到《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噪声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如需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五、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司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单位: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长治市城区东大街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355-308191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福耐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城区潞阳门中路东方文华小区东西楼南单元2层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3526808
专家论证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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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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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长治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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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3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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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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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
姓名 |
专业 |
职称或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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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卫民 |
经济 |
会计师 |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1383555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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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宁 |
设备 |
高级指导教师 |
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 |
15135514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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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秀 |
监测 |
监测 |
长治市环境监测站 |
1393552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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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国斌 |
环保 |
环保 |
长治市环保局 |
1393551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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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宏 |
律师 |
律师 |
山西大路律师事务所 |
1351355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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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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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环保节能等政策要求。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垃圾处理相关功能及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 |
山西福耐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