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太原-娄烦县,所属行业分类:环卫,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10月1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采购预算:21683700.00元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18年10月17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娄烦县
联系人:李振德
联系电话:1375481515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李娟、李莉、史伟
联系电话:18835133512、18635582866
传真:0351-2715140
专家论证意见表 | ||||||
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 | |||||
采购人 | 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预算金额 | 21683700.00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2、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等标准规范; | ||||||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 ||||||
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专业 |
杨兴丽 | 山西和胜律师事务所 | 18635193416 | 14222619810412394X | 执业律师 | 法律 | |
李曦红 |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3754881836 | 140104196309252724 | 造价工程师 | 工程 | |
梁富生 |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13834221289 | 14010319650627001X | 教高 | 环保 | |
专家论证 意见 |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环保节能等政策要求。项目完成后,可实现相关功能及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较为合理,未发现项目方案有明显的倾向性。 专家建议:①道路冲洗、洒水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空气质量考虑作业期及频次;②普扫和冲洗时间应根据太原市现行规定执行;③建议对水厕、旱厕分别提出管理要求;④细化完善道路除雪方案,明确含盐积雪的处置去向;⑤明确本项目是否包含除尘房、洒水用水水源、充电间等设施。 |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