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民政厅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太原山西省“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征求意见,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软件,采购业主:山西省民政厅,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民政厅于2018年11月13日,组织专家就山西省“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政府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山西省民政厅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
三、预算金额:2645.01万元
四、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如对论证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山西省民政厅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0351-6387322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山西省“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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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山西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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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山西省“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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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省财政拨款 |
财政预算金额 |
2645.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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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慧民政公共服务平台、民政大数据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智慧民政综合应用平台、智慧民政应用支撑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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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业人员)需求论证内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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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业人员)意见汇总 |
经专家组共同论证,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该项目可以实现山西省“金民工程”大数据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建设的总体目标,履约验收条款明确,建议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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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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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光 |
太原理工大学 |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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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明 |
山西大学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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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红 |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 |
总工、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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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树奇 |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
主任、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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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霞 |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
高级会计师 |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