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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徐县水务局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19-05-23 01:10: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太原-清徐县 招标业主/代理:  清徐县水务局/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5.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清徐县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清徐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徐县水务局,招标编号:SXWF-2019-008,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清徐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与移交,项目实施机构为清徐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向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邀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号:SXWF-2019-008

    2.3项目性质:新建

    2.4建设地点:太原市清徐县

    2.5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10000m³生活污水的处理厂1座,并配套建设徐沟镇污水收集干管和污水处理厂外排至象峪河排水管。

    2.6合作期限:30年(1年建设期+29年运营期)。

    2.7完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8项目总投资:8800.92万元。

    2.9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进行运作,清徐县人民政府(下称“政府”)授权清徐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联合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清徐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3出资方式: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760.18万元,占总投资的20%;

    2)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金额176.02万元,占股比例10%;

    3)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金额1584.17万元,占股份比例90%。

    3.1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2调价机制:建设总投资调价+运营维护服务费调价+税收变更。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要求

    4.1.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4.1.2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需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

    4.1.3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4.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具备该项资质即可)。

    4.3.财务要求

    4.3.1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3.2.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文件,额度不低于8000万元。

    4.4业绩经验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含)以上PPP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

    4.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4.6其他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4.6.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6.2.在过去三(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4.6.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6.4.在过去三(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社会资本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清徐县政务中心三楼(文源路东段19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

    (4)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

    (6)2018年6-12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

    (7)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

    (8)2017年度经审计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清徐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文源路东段198号)。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项目资料目录

    9.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9.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9.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9.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水务局

    联系人:贾科长

    联系电话:1393463925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1339341127715698552247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2日

关键字:污水处理,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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