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稷山县能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运城稷山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电建设项目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运城-稷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山西广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稷山县能源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稷山县能源局拟对稷山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山西广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稷山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电)建设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广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稷山县7个乡镇2963户居民实施“煤改电”取暖工程改造(传统燃煤锅炉改造为电采暖的方式)。具体建设内容为2963户居民用户自电表至设备的电缆敷设、线路改造,并购置安装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直热对流式电暖器、电壁挂炉、石墨烯电暖器等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2963台(套)。
四、公示期:2019年6月12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定,意见如下:
稷山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项目是根据《运城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发【2019】7号)和稷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对7个乡镇2963户居民实施“煤改电”取暖工程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支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能够实现其功能和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数量、时间、地点以及项目履约验收方法等其它实质性条款要求。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稷山县能源局
地址:稷山县稷峰街
邮编:043200
联系人:原先生
电话:0359-5522187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广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槐中路怡和巷1号三楼
邮编:044000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8634805588
电子邮件:112597104@qq.com
附件:
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项目名称 |
稷山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电)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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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稷山县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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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稷山县7个乡镇2963户居民实施“煤改电”取暖工程改造(传统燃煤锅炉改造为电采暖的方式)。具体建设内容为为2963户居民用户自电表至设备的电缆敷设、线路改造,并购置安装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直热对流式电暖器、电壁挂炉、石墨烯电暖器等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2963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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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项目所需资金为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362.98万元,居民用户自筹760.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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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单位 |
山西广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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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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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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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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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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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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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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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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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 |
雷世民 |
运城师专 |
13934099881 |
142701195410081211 |
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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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 |
市建筑设计院 |
13509798257 |
140103196711070623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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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刚 |
运城建筑设计院 |
13509798259 |
142701196510221212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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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稷山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项目是根据《运城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发【2019】7号)和稷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对7个乡镇2963户居民实施“煤改电”取暖工程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支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能够实现其功能和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数量、时间、地点以及项目履约验收方法等其它实质性条款要求。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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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
张青、孟刚、雷世民 |
山西广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