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灯具采购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灯具采购,根据省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名称: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二、采购预算:1930.86万元
三、公示期:2019年6月17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论证专家: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田卫国 |
高工 |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2 |
刘改平 |
高工 |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
3 |
郑丽雅 |
高工 |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4 |
畅小琴 |
教授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5 |
古智 |
工程师 |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小组通过对《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充分讨论,认为该项目商务、技术要求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的政策要求,能够实现该采购项目所需要求,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履约时间和方式合理。本次采购的控制价基本符合市场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南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2598183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如果对论证公示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行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
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