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晋中-太谷县,所属行业分类:河道治理,招标代理: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招标编号:ZLPPPCG-201711,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委托,对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LPPPCG-201711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2、批复文号:
太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太发改〔2017〕24号)。
3、太谷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太政函〔2018〕6号)同意本项目以PPP模式运作。
4、项目实施机构: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
5、项目概况:
本次咸阳河河道治理工程起点位于西山底村东南咸阳河水库大坝下游,终点位于大王堡村西北入乌马河口,全长13.08km。
主要工程内容有:河道疏浚及局部拓宽工程、凤凰山生态园区湿地改造工程、跨河建筑物改造工程、缓洪区维护工程、分洪渠清淤拓宽工程、开挖明渠及护砌工程、新建箱涵工程和生态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
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17364.34万元,PPP测算调整估算总投资18191.61万元。
五、合作范围
1、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支付方式。
2、政府与成交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10%,成交社会资本出资90%。
3、项目实施机构与成交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项目公司组建后,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补充协议,项目公司承继PPP合同中社会资本方权利义务(专属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除外)。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权授予项目公司。
4、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融资、移交等工作,并保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期满,无偿地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移交给政府。
六、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20.5年。
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政府采购政策。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应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2016年度~2018年)财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2016年度~2018年度总资产平均值≥3亿元;
②2016年度~2018年度净资产平均值≥2亿元。
注:
a.财务状况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b.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对该种外币卖出汇率为准,下同);
c.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要求即可。
3、申请人须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以下要求满足其中之一:
①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申请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②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15日内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存款证明≥2亿元;
注: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本条要求即可。
4、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当满足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条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协议由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
③联合体须满足本公告第八项“申请人资格要求”2、3、4、5条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⑤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实质内容不得改变,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公开招标资格。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⑥联合体各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PPP合同,联合体各方就PPP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7、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九、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全本);
4、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6、“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7、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9、如授权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如为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所提供以上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十、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商务1412室;
十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商务1403室。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章伟 张雷 杨晶 吕冲飞
电话:0351-4030638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