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晋阳街泵站应急截污工程设备采购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就晋阳街泵站应急截污工程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0年03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金额:589.6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过专家讨论,共同认为均符合论证事项的要求,具体如下: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3.本项目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本项目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18】1号的有关规定。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论证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8号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
联系人:张爱云
联系电话:0351-8787037
附件:晋阳街泵站应急截污工程设备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晋阳街泵站应急截污工程设备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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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晋阳街泵站应急截污工程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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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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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589.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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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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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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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0年0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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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内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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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郭丽静 |
正高 |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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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杰 |
高工 |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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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刚 |
高工 |
太原市政工程勘测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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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正光 |
高工 |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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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纪恩 |
高工 |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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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经过专家讨论认定: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3.本项目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本项目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18】1号的有关规定。 |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