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镇县教育科技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大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需求评审,所属区域:山西-大同-天镇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镇县教育科技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天镇县教育科技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天镇县教育科技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镇县教育科技局委托于2020年03月2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镇县教育科技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机房、智慧互动黑板、教育资源同步互动系统设备(精品互动同步录播室、常态互动同步录播室、便携移动录播设备、教育录播同步平台)
四、采购预算:12080000.00元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公示期:1个工作日
七、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
天镇县教育科技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 |
|||
采购人 |
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机房、智慧互动黑板、教育资源同步互动系统设备(精品互动同步录播室、常态互动同步录播室、便携移动录播设备、教育录播同步平台) |
|||
拟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
12080000.00元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专家名单 |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职称 |
郭勇 |
市防汛办 |
13835218178 |
工程师 |
|
刘永桢 |
市技防办 |
13994396663 |
工程师 |
|
张慧君 |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 |
15535288672 |
律师 |
|
丁俊 |
大同市高级技校 |
13008082298 |
讲师 |
|
秦占军 |
市交通局 |
13834257630 |
高级工程师 |
|
专家论证意见 |
该项目建设目标及项目需求明确,建设内容完整,规划方案科学,系统功能完备,软硬件配备合理,产品技术参数明确详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能够满足项目采购所需的技术、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建议项目建设引入监理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以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
八、专家名单:
郭勇、刘永桢、张慧君、丁俊、秦占军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38342601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0352-5683678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式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