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长子县新建热源厂2020-2021年度供热用煤采购需求评审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长子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其长子县新建热源厂2020-2021年度供热用煤采购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组织采购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项目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长子县新建热源厂2020-2021年度供热用煤采购
三、预算价:7535万元
四、论证事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或者代理机构提出(写明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逾期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13465691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3563105
附件:
需求论证专家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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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子县新建热源厂2020-2021年度供热用煤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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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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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75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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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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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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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或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沈晓强 |
讲师 |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
13935545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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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晋军 |
中级 |
郊区财政局 |
1332745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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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文 |
高工 |
市规划设计院 |
1303346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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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琨 |
中级会计师 |
潞州区应急管理局 |
1399461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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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宏 |
中级律师 |
山西大路律师事务所 |
1351355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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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
沈晓强 |
本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标准规范,应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及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单价标准应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满足热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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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晋军 |
采购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应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采购项目费用标准应符合当前市场价格。煤质应符合热源厂用煤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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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文 |
该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本项目论证依据符合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采购项目费用标准符合当前市场价格,项目履约验收的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条款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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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琨 |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等标准规范,实行环保节能,采购的需求目标实现了新农村建设,具体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以及验收和标准,甲方其他要求,均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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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宏 |
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落实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能够实现供热用煤国标,具有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标准等合同实质性条款。 |
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