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青秀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商: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中标金额:壹拾叁万贰仟元,招标编号:QXCG2017F01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受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XCG2017F014 |
|||||||||||||
项目名称: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8日 |
|||||||||||||
定标日期:2017年01月22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
|||||||||||||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叁万贰仟元(¥13.200000)万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
|||||||||||||
评审专家名单:曹大庆、刘宗秋、崔丽华 |
|||||||||||||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的 21 日历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上一篇: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直播系统、网关服务器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
下一篇: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TC2016040422)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