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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 年缙云县大源镇岭后至柿坑公路水毁路段改线工程-预中标公示
2017-06-13 12:50:2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丽水-缙云县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7.06.12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2016 年缙云县大源镇岭后至柿坑公路水毁路段改线工程-预中标公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缙云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2016 年缙云县大源镇岭后至柿坑公路水毁路段改线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XGT2017-07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76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78-3135799
中标候选人: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中标价:壹佰伍拾贰万陆仟零柒拾陆元整(1526076.00)                         
公示时间: 2017 612日至 201761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3121835 
 
公示单位: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17  612                       2017 612
 
 

关键字:公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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