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福鼎秦屿二小塑胶跑道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福建-宁德-福鼎,所属行业分类:塑胶跑道,招标编号:[350982]GH[GK]201702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982]GH[GK]2017023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13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秦屿中心小学
乙方:深圳华德教育装备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GH[GK]2017023的福鼎秦屿二小塑胶跑道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场 | 场 | 1 | 1280886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质保期:2年 |
合计: | 128088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零捌佰捌拾陆元整(¥128088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福鼎秦屿第二小学;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具体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需经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期次(2)验收期次说明:本项目最终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中标人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30%比例,说明:基础部分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支付和同总金额35%。 2、45%比例, 说明:工程竣工且现场抽样送检验机构(与投标时出具检测报告的部门相同)检测合格,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15%比例, 说明:项目完成审计结算,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20天内,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 4、5%比例,说明: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的10%作为本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项目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生效至质保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2%。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鼎市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甲方: | 福鼎市秦屿中心小学 | 乙方: | 深圳华德教育装备装饰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鼎太姥山镇金灵街城墙顶72号 | 住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中执时代广场B栋19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范叔怀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倩倩 |
|
联系方法: | 13950568669 | 联系方法: | 136026768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000 0266 0920 1392 733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鼎市